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送达公告(河源市东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河源市东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6年5月7日依法向你公司作出《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河社保追字〔2026〕2号),要求你公司退回应承担黄增学的工伤保险待遇118878.20元。因我局现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且其他方式不能送达,故我局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河社保追字〔2026〕2号)。本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公司在收到《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河社保追字〔2026〕2号)之日起30日内将应承担黄增学的工伤保险待遇118878.20元退回我局指定账户。如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力。
附件: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河社保追字〔2026〕2号)
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5月15日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