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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退款通知书送达公告(何杨)
发布日期:2026-04-30 11:38:15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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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杨(身份证号码:51132219******2192):

        我局于2026年4月15日依法向你作出《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退款通知书》(河社保退字〔2026〕25号),因我局无法与你取得联系,其他方式不能送达,故我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退款通知书》(河社保退字〔2026〕25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请你在收到《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退款通知书》(河社保退字〔2026〕25号)后5个工作日内依法履行退回107528.77元义务。如不服,可在接到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附件: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退款通知书(河社保退字〔2026〕25号)


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