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送达公告(潘汉全)
潘汉全(身份证号码:45213119******2113):
我局于2026年4月15日依法向你作出《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河社保催字〔2026〕6号),要求你退回多享受的刘彩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死亡待遇35970元。因我局现无法与你取得联系,且其他方式不能送达,故我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河社保催字〔2026〕6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在收到《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河社保催字〔2026〕6号)后10日内依法履行退回35970元义务。如不服,可在收到本催告书后3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附件: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河社保催字〔2026〕6号)
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4月23日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