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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源城分局社会保险基金退款通知书送达公告(张云英)
发布日期:2025-05-07 14:43:18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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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云英(身份证号码:21132119******408X

我局于2025427日依法向你作出《广东省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源城分局退款通知书》(源社保退〔202511号),请你退回多领取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984.00元。因我局无法与你取得联系,其他方式不能送达,故我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广东省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源城分局退款通知书》(源社保退〔202511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具体内容如下:

经核查,你于2023422日发生工伤,于2025123日领取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22331.00元)因社平工资基数核定错误(误用2023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121元),需按2022年统筹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577元重新核算。调整后应发金额为116347.00元(10577×11个月),你多领取的5984.00元,依法应予退回。依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现追回你多领取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请你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依法将多领取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共计5984.00元退回到我市社会保险基金账户(划款时请备注“退回张云英多领取的工伤待遇”)。

账户户名: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银行账号:670459800646000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

银行行号:104598052017

如对上述处理意见有异议,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电话:0762-3326189

联系地址: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源城分局(河源市源城区公园西路文体中心二楼)


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源城分局

                      20255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