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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退款通知书送达公告(骆华)
发布日期:2022-09-09 15:43:51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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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参保人骆华

当事人骆华,身份号码:44162219******5732,住址:广东省龙川县赤光镇浮下村委会长青村31

202282,我局依法向你作出《退款通知书》(河社保退字〔202222号),请你退回违规领取的失业补助金待遇145.8元。因我局无法与你取得联系,《退款通知书》无法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退款通知书》(河社保退字〔202222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你从202112月至20224月,由我局按月支付失业补助金待遇。经查20224月你处于就业状态并参保缴费,不符合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请你到本通知书之日起40日内依法将多领取的145.8待遇退回到我局社会保险失业基金账户(划款时请备注“退回骆华多领失业补助金”)。

账户户名: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银行账号:44001748301053000929-000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行

如对上述处理意见有异议,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电话:0762-3238906

联系地址: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永和东路81


     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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