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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退款通知书送达公告(高银丰)
发布日期:2022-05-17 11:52:00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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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参保人高银丰

高银丰,身份证号码:43242619******8472,住址:河源市区明珠开发区创业二路(6号厂房)壹层

我局于2022421日依法向你作出《退款通知书》(河社保退字〔202218号),请你退回违规领取的求职补贴1925.1元。因我局现无法与你取得联系,其他方式不能送达,故我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退款通知书》(河社保退字202218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

  我局于202010月至20213月,按月向你支付失业保险待遇和求职补贴。经查202010你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领取求职补贴条件。依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条、《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请你到本通知书之日起40日内依法将多领取的1925.1元求职补贴退回到我局社会保险失业基金账户(划款时请备注“退回高银丰多领求职补贴”)。

账户户名: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银行账号:44001748301053000929-001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行

如对上述处理意见有异议,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电话:0762-3238906

联系地址: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永和东路81


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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