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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除丘冬苗河源市人民监督员资格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4-10-09 16:48:48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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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冬苗同志因工作调整,向我局申请辞去河源市人民监督员资格。根据《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及《广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免除丘冬苗河源市人民监督员资格。河源市司法局2022627日为其发放的《人民监督员证书》《河源市人民监督员工作证》同时作废。

     特此公告。



河源市司法局            

20241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