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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置无人认领的扣押物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05 17:21:42 来源: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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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311日,我局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后,组织执法人员对河源市源城区工业大道北与迎客大桥交汇处泰元物流城内的河源市成远物流有限公司卸货区进行检查,现场发现191箱(净含量:3kg×4)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蓝月亮洗衣液,已被我局于当日依法予以扣押,至今被扣押物品的所有权人尚未前来接受处理。

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对扣押的物品进行处理,请以上被扣押物品的当事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接受处理。逾期未前来接受处理的,我局将依据相关规定对扣押的物品进行处置。

接受及处理地址:广东省河源市高新区高新二路163号创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62-3609522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8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