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食品检验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共抽检200批次,涉及21个食品大类,含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94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共计抽检200批次,其中粮食加工品2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8批次、调味品23批次、肉制品9批次、乳制品2批次、饮料12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饼干4批次、罐头3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2批次、糖果制品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酒类9批次、蔬菜制品6批次、水果制品7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9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糕点5批次、豆制品5批次、餐饮食品39批次、食用农产品23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东源县村姑粮油店生产经营的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项目检测数值超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值,检验结果不合格。
(二)河源市源城区老宋食品百货店销售的辣王(辣椒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结果不合格。
(三)河源市源城区周旺小吃店使用的碟、大碗,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不合格。
(四)河源市源城区陈记乡下餐饮店使用的汤匙、碟,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不合格。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批次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附件:1.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