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有关科室、直属各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市监信规〔2024〕5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粤市监信监〔2026〕92号)等要求,市局制定了《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执行。
一、严格制定抽查计划。各县区局要将本通知要求实施的抽查计划和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应当实施的抽查事项纳入本单位的抽查计划,除重点监管事项清单的检查事项和依据问题线索的靶向监管外,日常涉企行政检查原则上均要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对已纳入随机抽查的事项原则上不再部署专项检查和“全覆盖”式巡查。原则上不得实施计划外的抽查任务,对未列入年度计划但实际工作中需要增加的抽查,或已列入但需要取消的抽查,要及时调整并公示。要严格履行行政检查计划制定程序,不得实施未经批准程序、未依法公示公开的检查项目。
二、规范实施抽查检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的双随机抽查计划均要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实施,根据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要聚焦失信造假等行为,结合有关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等发现的具体线索,抽取重点检查对象,提高抽查检查的针对性、有效性。要确保100%完成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确保抽查检查结果100%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三、深入推进综合监管。继续深入实施“局内综合+对外联合”检查模式,在试行经验基础上持续探索优化“市监综合查一次”的检查方式,对可合并检查的尽量合并检查。要认真组织好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实施的跨部门联合抽查,配合做好与其他部门的联合检查,提高联合检查效率。要在“一查三用”机制(推进普法宣传、政策宣贯和收集了解经营主体问题困难)的基础上,将更多日常涉企服务带到企业,实现“一查多效”。
请各县区局根据市局年度抽查计划制定本单位抽查计划,并于4月16日前将抽查工作计划(含可编辑电子版)通过粤政易报至市局联系人。
附件:1.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2.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赵家福、张小霞,电话:327908)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