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食品检验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共抽检215批次,涉及16个食品大类,含粮食加工品、调味品、水果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蔬菜制品、糕点、方便食品、豆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糖果制品、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204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共计抽检215批次,其中粮食加工品40批次、调味品25批次、水果制品5批次、乳制品10批次、饮料22批次、酒类10批次、蔬菜制品4批次、糕点1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豆制品3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5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糖果制品1批次、餐饮食品7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河源市源城区三板石酒坊生产的白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二)河源市源城区三板石酒坊生产的白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三)河源市源城区清泉酒坊生产的米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四)河源市京泉华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的汤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河源市高新区米克食堂使用的菜盆,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河源市高新区米克食堂使用的饭盆,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河源市华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菜盆,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西可通信技术设备(河源)有限公司(一期食堂)使用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西可通信技术设备(河源)有限公司(一期食堂)使用的菜盆,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河源市恒英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面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河源市江东新区新品佳百货商行销售的辣椒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批次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附件:1.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