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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1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5-10-27 09:13:20 来源: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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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食品检验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共抽检182批次,涉及20个食品大类,含粮食加工品、调味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蔬菜制品、乳制品、肉制品、饮料、酒类、罐头、糕点、方便食品、豆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77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共计抽检182批次,其中粮食加工品31批次、调味品21批次、水果制品6批次、糖果制品4批次、蔬菜制品15批次、乳制品6批次、肉制品6批次、饮料21批次、酒类23批次、罐头4批次、糕点8批次、方便食品6批次、豆制品10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饼干4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5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批次、食用农产品3批次、餐饮食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河源市源城区源香味五指毛桃鸡餐饮店销售的五指毛桃鸡翅,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广州大学附属东江中学(第一食堂)使用的辣椒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河源市源城区云湘酒坊生产的双蒸白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四)河源市高新区阿军餐厅使用的碗1,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河源市高新区阿军餐厅使用的碗2,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批次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15


附件:1.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

2.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