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7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粤市监知促〔2025〕363号)要求,现组织我市企业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原则上应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知识产权制度健全并获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企业。
二、推荐名额
河源市可推荐5个名额。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评价指标(见附件2),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系统采用线上方式提交(网址:https://sfqy.patentnavi.org.cn/),参考《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系统企业用户使用手册》(见附件3)完成注册、填报及佐证材料上传并提交。
(二)申报单位从系统导出下载申报书,并将盖章版的申报书及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于10月10日前提交至所在县区市场监管局,县区市场监管局对申报单位出具推荐函及推荐名单,连同申报材料一并于10月11日前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
四、其他说明
(一)自2025年起,国家知识产权局每3年启动一届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示范高校、示范科研机构)创建。2027年底前,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评估验收,发文、授牌予以认定命名。
(二)此前已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继续有效,本次不需重复申报。
五、联系方式
各县区单位联系方式: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联系人:赖峰波、罗敏,联系电话:0762-3279995,电子邮箱:hyzscqk@163.com,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永和东路商务小区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楼809,邮编:517000。
附件:1.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申报书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