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现将《河源市2025年度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河源市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根据要求落实好本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
一、严格执行计划,规范涉企日常监管
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规范经营主体日常监管工作要求,结合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推动本年度双随机抽查。严格按照计划对经营主体实施抽查,对已纳入随机抽查的日常监管事项且上级未作专项部署的,原则上不再部署专项检查和“全覆盖”式巡查,在保证高效行使法定日常监管职责的同时,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企。除使用本行业领域自建监管平台的检查外,涉企抽查均要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开展。
二、依法公开公示,提高监管透明度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抽查计划必须向社会公示。同时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对未列入年度计划但实际工作中需要增加的抽查,或已列入但需要调整的抽查,均要及时调整并依法公示。各单位在检查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并进行公示,依法可不公示的信息在经审批程序后可决定不公示。原则上所有抽查计划要在2025年11月10日前在系统上100%完成录入并公示。
三、强化分类监管,提高工作效率
在实施过程中,结合信用风险分级、行业风险等级等对抽查对象实施差异化抽取,推动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专业领域监管有效结合,保障应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抽查事项占比80%以上,将有限的监管资源向重点事项倾斜。对于信用风险、行业风险均较低的检查对象,探索使用非现场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
四、加强信息互通,强化基层工作指导
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照职权属于本单位管辖的要依法予以查处,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要依法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完善检查工作的闭环。市直部门要依据职责做好对县区涉企行政检查的督促指导,确保基层部门对经营主体日常监管的规范、高效实施。
请各成员单位分别于2025年7月15日前、2025年11月15日前将上半年、年度工作总结通过粤政易报送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处。市“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定期对全市抽查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1.河源市2025年度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河源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5年3月21日
(联系人:张小霞、赵家福,联系电话:0762-3279908)
抄送: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