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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河源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06 16:10:04 来源: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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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要求,我局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建立河源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名录,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河源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以下简称“技术调查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征集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

(三)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具有6年以上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相关技术领域工作经验,熟知相关技术领域的技术现状,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理论研究水平或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具有专利代理师、鉴定人执业资格,专利审查员、专利预审员或者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可优先入选。

三、工作职责

技术调查官根据我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行政裁决、行政执法案件人员的指派,为查明案件事实提供技术咨询、出具技术调查意见和其他必要技术协助。

(一)对技术事实的争议焦点以及调查范围、顺序、方法和注意事项等提出意见、建议;

(二)参与调查取证、询问、口头审理,为进行电子数据取证提供技术支持;

(三)提出技术调查意见和其他必要技术协助;

(四)协助知识产权案件办案人员组织鉴定人、相关技术领域的专业人员提出意见;

(五)列席知识产权案件办案人员的有关会议;

(六)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四、征集程序

技术调查官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等形式,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和征集条件进行审核,择优拟定技术调查官人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可入选河源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名录。采取个人自荐方式的,应经本人所在单位审核同意;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已入选全国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名录(或相关专家库)的人员,个人提交的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准后,可直接入选。征集程序完成后,将公开通报河源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名录。技术调查官每届任期3,期满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根据履职情况和实践需要决定是否继续入选。

五、所需材料

(一)《河源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申请表》(见附件)。

(二)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有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其他证明专业能力的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从业经历、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等)。

(三)申请人请于2025415日前将以上材料(PDF扫描件和可编辑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hyzscqbh@163.com,联系人:叶浩波,0762-3279100申请人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入选资格。


附件:河源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申请表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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