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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公告(河市监江东罚告公告〔2024〕1号)
发布日期:2024-04-09 10:03:40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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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河源市华朔科技有限公司、河源市鸿盛眼镜配件有限公司、河源市江东新区惠源运输有限公司、河源市安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源市欣都建材有限公司、河源市美凤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河源市江东新区新康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所指的违法行为,本局拟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四条第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上述市场主体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何明霞、刘胜锋;联系电话:0762-3892771

特此公告。

附件:拟吊销企业名单(7户)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4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