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直属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市监办发〔2022〕1119号)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现组织开展河源市2023年省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入库储备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项目类别
本次组织申报入库的项目共三类:
1.知识产权纠纷调解项目;
2.知识产权海外保护能力提升项目;
3.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和专用标志使用项目。
各项目的申报条件、工作任务等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3)。
二、项目扶持数量及经费
本次组织申报为项目入库储备,经专家评审后择优立项,列入2023年省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扶持对象,单项扶持资金额度以实际下达资金为准。
三、项目实施期限
所有项目任务原则上需在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
四、申报要求
(一)申请单位应符合申报指南相关要求,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知识产权局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报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项目负责人、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前3名)同一年度只可申报一个项目,同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只能与一个申报主体联合申报。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五、申报时间及程序
申报时间为自发文之日起至2022年9月29日止,逾期将不接受申报。
(一)项目申报。请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于2022年9月29日17:00前通过登录“河源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报。
(二)项目审查。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于2022年10月9日17:00前对线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通过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初审的项目进行线上审查。市直有关单位及省内其他城市的申报主体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审查。
(三)纸质材料提交。通过线上审查的申报主体,需将纸质材料《河源市2023年省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入库申报书》(附件4)及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于2022年10月11日17:00前报送至所在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已经通过线上审查的项目出具推荐函、推荐项目汇总表,连同申报材料一并于2022年10月13日17:00前报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直有关单位及省内其他城市的申报主体纸质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形式审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的项目及自荐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经公示后进入评审阶段。
(五)项目评审。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入库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列入2023年省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库。
(六)项目立项。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2023年省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等实际情况综合评审结果,确定本次项目是否立项。
六、联系方式
各县区单位联系方式:
市局知识产权保护科联系人:丘燕利,联系电话:0762-3279100,电子邮箱:hyzscqbh@163.com,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永和东路商务小区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楼811,邮编:517000。
附件:1.知识产权纠纷调解项目申报指南
4.河源市2023年省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入库申报书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