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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双打办发布2022年第二批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2-12-16 15:45:33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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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河源市县(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立足本地实际,强化责任担当,以侵权假冒多发的领域和产品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消费者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布第二批打击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典型案例。

一、曾某无照生产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瓷砖胶案

【案件简介】

2022519日,根据线索,河源市源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源城区局)依法对曾某加工点进行检查,发现该经营场所正在从事瓷砖胶制售活动其中有400袋包装含有“嘉俊TTB内容的瓷砖胶成品和18包含有“嘉俊TTB内容的包装袋(300/包)。经查明,当事人能提供“嘉俊”商标注册人的授权,不能提供“TTB商标持有人的相关授权材料,图案与注册商标非常近似。根据”、“TTB”商标持有公司鉴定,涉案产品不是该持有公司生产,但与该公司的同类产品具有相似性,且该公司也未授权他人使用上述商标生产产品。当事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瓷砖胶的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源城区局对曾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启示建议】

知名品牌企业在生产自有品牌的商品时会注册自己的商标,并且该商标具有唯一性,可识别性,且不易与他人的商标产生混淆。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商标信息,当发现商品的商标与熟知的品牌商标相似但又有所区别时一定要进一步核对确认,避免买到仿冒名牌的产品,并对商家经营仿冒产品行为及时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二、龙川县某百货店销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商品案

【案件简介】

2022316日,龙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龙川县局)对龙川县某百货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含有“冰墩墩”的钥匙扣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经查明,当事人在未经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人授权使用许可的情况下,从推销人员处购进含有“BEIJING 2022”“奥运五环”“冰墩墩”等奥林匹克标志钥匙扣进行销售。当事人销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龙川县局对该百货店进行了行政处罚。

【启示建议】

冰墩墩”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的奥林匹克标志,销售含有“冰墩墩”标志的产品应当取得标志专有人授权,建议商家在采购含有“冰墩墩”标志的产品一定要确认有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人授权使用许可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