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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多举措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发布日期:2020-07-17 16:31:12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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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广东省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整合市场监管职能,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执法体系。

  一是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实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执法事项一律取消。建立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梳理(包括行政检查、强制、处罚),并录入国家“互联网+监管”事项目录系统,实现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在系统的动态管理。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全市共清理各类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以及市级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等8040份。

  二是整合行政执法职责。机构改革后,按照减少层级、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整合了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专利、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等领域执法职责,组建了执法监督科,指导、监督县区执法,负责重大案件和跨区域执法工作,综合行政执法职能和队伍整合、执法保障基本到位。市级设立了执法监督科(市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办公室),各县区直接承担辖区内执法职责,根据各地执法领域、执法片区、执法力量配备等实际情况,分别设置若干执法股室或执法大队。整合市场监管领域在乡镇(街道)的执法力量和资源,统一设置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作为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组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负责基础性监管工作,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市场监管所建设,市县编制管理部门推动人员编制向一线执法岗位倾斜,统一规范编制管理,确保执法人员编制主要用于市县执法一线。坚持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加强下放给乡镇和街道事权的人才、技术、资金、网络端口等方面的保障,做到权随事转、人随事转、财随事转,使基层有人有物有权,保证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结合各业务领域职能特点,创新教育培训载体,采取集中培训和网络平台学习等方式,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举办20多个、1000多人次参加的业务培训班,致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秉公执法、作风优良、人民满意的职业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四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机构改革整合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队伍严格履行执法责任,依法严惩食品药品安全、消费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领域违法行为,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产品的执法打假力度,强化监管执法工作,持续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依托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在网站公开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执法结果等,提高市场监管执法规范化水平。目前,市场监管执法文书、服装、标志、执法办案信息管理系统正在逐步规范统一。依托市人民政府12345投诉举报平台,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等投诉举报电话已经整合,对消费维权、经济违法等行为的举报投诉实行了“统一接听、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统一考核”。

  五是加强执法保障。加强相关经费保障,将行政执法办案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加强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保障,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工业产品抽检覆盖面不断提高,完成市食品药品检验技术中心项目二期药品检测实验室用房建设并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