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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2 09:52:38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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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人社发〔2023〕39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妇女联合会,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好贯彻落实

  各县(区)人社局和妇联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结合当前我市就业形势和促进女性就业创业系列政策,全面领会《通知》精神,加强文件解读、做好宣传动员、抓好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各县(区)人社局和妇联统筹作用,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妇女的支持,促进育儿妇女灵活就业。

  二、明确目标任务,制订推进计划

  根据《通知》部署要求,制订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明确任务目标、主要措施和保障条件,积极探索缓解育儿妇女家庭和就业矛盾的“妈妈岗”灵活就业的模式,深入基层调研,以育儿妇女灵活就业需求为导向,通过引导企业供岗、培育基地招募、扶持新业态创业、举办赋能培训、发展托育服务等多方面发力,帮助有就业意愿的育儿妇女好就业、就好业。

  三、压实部门责任,取得工作实效

  各县(区)人社局和妇联要对标《通知》文件要求,压实工作责任,主动作为、各司其职,联动各方资源,推进“妈妈岗”就业工作。一是建立用人单位名录。积极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经济组织等开设“妈妈岗”,建立统一名录,对纳入名录的用人单位配备就业服务专员,按规定落实惠企补贴政策。二是开展市级“妈妈岗”就业基地认定。市人社局联合市妇联在全市“妈妈岗”用人单位名录范围内,遴选一批成效显著、社会影响好的用人单位,认定为当年度的市级“妈妈岗”就业基地,授予“河源市‘妈妈岗’就业基地”牌匾,给予适当激励,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妈妈岗”就业基地评选。三是搭建就业信息平台,强化岗位技能培训。线上线下多渠道发布零工岗位信息,为灵活就业妇女及用工单位提供零工人员匹配、政策咨询、用工对接等服务,促进育儿妇女与用工单位精准对接。组织针对育儿妇女的就业技能培训,帮助育儿妇女掌握实用技能,获得就业创业机会,助力妇女添技增收。

  各县(区)人社局和妇联每年12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粤政易报送至市人社局和市妇联。

  联系人:市人社局,何雨,联系电话:0762-3238369;

  联系人:市妇联,叶芷欣,联系电话:0762-3131728。

  附件:河源市市级“妈妈岗”就业基地认定工作指引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源市妇女联合会

2023年9月12日



河人社发〔2023〕39号 河源人社 妇联转发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的通知.pdf



供稿人:高瑜曼

校对责任人:欧阳东


政策解读链接地址:http://www.heyuan.gov.cn/bmjy/hysrlzyhshbzj/zcfg/content/post_5712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