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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及时启用欠薪应急周转金 维护工人合法权益
发布日期:2017-11-30 00:00:00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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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2016年11月11日晚20时许,河源市劳动监察支队接到市政府应急办通知,称市区某服装厂10余名员工聚集市政府上访,反映该厂拖欠工人工资。接报后,河源市劳动监察支队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对员工进行耐心细致的劝导和说服工作,引导员工理性维权,并按照法律途径反映诉求。至凌晨1时左右,在工作人员对上访人员进行反复劝导后,个别员工才平息情绪,陆续离开现场。

次日上午9时许,该厂20余名员工前来河源市劳动监察支队反映被拖欠工资情况,上访人员情绪一度非常激动,并以拉横幅方式反映诉求。

经初步了解,该厂约拖欠60多名员工(2016年4月至10月份)80多万工资。此前,由于该厂工人工资均未按时兑现,工人认为该厂失信于员工,将已做好的服装留滞在车间,以阻挠工厂出货的方式要求尽快支付清工人工资。

二、主要做法

(一)明晰是非,确认欠薪人数及数额。涉案工人由于厂方多次失信,已对其失去信心,员工情绪非常激动,多次通过拉横幅、拦路等非理性方式表达诉求,河源市劳动监察支队一方面积极稳定员工情绪,要求选出员工代表沟通协商欠薪事宜,一方面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对该厂下达《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通知书》,要求工厂报送相关书面用工台账,并及时立案查处。经过询问厂方、员工代表及审核相关书面材料,最终确认该厂拖欠94名员工2016年3月至10月份工资约68.74万元。在河源市劳动监察支队的协调下,劳资双方多次沟通,该厂老板郭某承诺,如员工同意厂方出货,将在3天内结清拖欠的工人工资。劳动监察部门情理融合,要求员工再给厂方一次机会,给予厂方时间筹措资金,并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厂限期整改

(二)一波三折,及时启用欠薪应急周转金。该厂由于加工贷款没及时回拢等原因,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支付清94名员工工资。此举再一次激化了员工情绪,员工无法再信任厂方及劳动监察部门,扬言要通过上访市政府、阻碍交通等非理性方式索要工资。2016年11月23日,按照属地管辖原则,该厂的劳动管辖部门向当地财政局申请启用欠薪应急周转金约20.34万元,用于解决员工临时生活困难,并将此款转入劳动监察部门专用账户监控发放,以稳定员工情绪。该厂并承诺于2016年12月25日前将此款归还于当地财政局。

(三)双管齐下,劳动监察程序并行。劳动监察部门通过发放欠薪应急周转金,暂时稳定了员工情绪,并给厂方争取了一定的时间去筹措资金。另一方面,劳动监察部门于2016年12月6日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责令该厂依法支付清剩余58名员工2016年3月至10月份工资约48.4万元,并按照拖欠员工工资总额50%标准加付赔偿金。此举既可对厂方施加压力,让其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威严下,尽快解决欠薪事宜,又可以稳定员工情绪,让员工寄希望于劳动监察部门。

(四)拒不履行,移送法院强制执行。该厂在规定时间内发放了部分员工工资,仍有29名员工共计约2.3万元工资未发放。2016年12月26日,河源市劳动监察支队又依法对该厂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厂依法支付清剩余员工工资。下达处理决定书六个月后,该厂仍未履行处理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河源市劳动监察支队依程序将该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案件启示

该案是一起制造业因厂方经济纠纷而引发的群体性讨薪事件,由于厂方一再失信于员工,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安抚员工,导致员工以讨薪为名四处上访闹事,以此来要挟厂方尽快解决欠薪事宜。该案主要有以下几点启示:

(一)进行人性化劳动用工管理。用人单位要本着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原则,依法进行劳动用工管理,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从源头上减少劳资纠纷的发生。当发生劳资纠纷时,劳动者情绪较为激动,稍有不慎就会导致情绪激化甚而失控。因此,用人单位要注重沟通方式和技巧,避免激化矛盾。特别是欠薪问题,用人单位应积极采取措施,向劳动者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争取劳动者的谅解,并积极主动将企业资金优先用于解决欠薪问题,让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同舟共济。

(二)恰当使用欠薪应急周转金。从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设计的初衷和运行情况来看,它的使用范围仅限于为解决因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造成劳动者临时生活困难,并有可能引发或已引发群体性事件而垫付给劳动者部分工资的应急专项资金。欠薪应急周转金体现了政府的担当及解决民工讨薪问题的决心和诚意。当发生需要启用周转金的情况时,劳动监察、财政、公安、工会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欠薪应急周转金的管理、启用及追偿工作。该制度的施行,不仅能为劳动者缓解燃眉之急,同时也降低了因欠薪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风险,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加强对企业的劳动保障监察。近几年,随着大经济环境的变化,经济紧缩造成企业效益下降、用人单位通过压低人工成本等方式减轻企业负担,导致制造业等行业的劳资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不少企业存在故意克扣或拖欠工资、不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等,侵害职工合法权益,进而引发员工集体停工、罢工、上访等突发事件。劳动监察部门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应深入一线,加强隐患排查,引导企业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对存在欠薪行为的用人单位强化监督的同时,及时介入查处,减少和预防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