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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依法规范用工 实现企业长远发展
发布日期:2024-01-05 15:24:16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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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走深走实,进一步营造我市用人单位依法诚信用工的良好氛围,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我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结合近期案件查办情况,特选取3宗典型欠薪案例向社会公布,旨在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引导我市各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劳动者获取工资报酬的合法权益,营造我市关心、关爱、爱护劳动者的良好舆论氛围。

典型案例一:

陈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

【基本案情】

  2023年1月16日,河源市龙川县人社局接到曾某等18名工人投诉,反映被龙川县某宾馆、龙川县某酒店水电安装工程项目拖欠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约20万元工资。

【处置情况】

  为核实情况,2023年1月16日,河源市龙川县人社局分别向龙川县某宾馆、龙川县某酒店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审查通知书》,要求提供相关书面用工台账。经查,该项目建设单位为龙川县某宾馆、龙川县某酒店。其中:龙川县某宾馆将室内装修分包给龙川县某建筑工程队,该工程队将水电安装项目再分包给自然人陈某,双方有签订《水电承包工程施工合同》。龙川县某酒店将室内、外水电安装项目分包给自然人陈某。项目施工期间,陈某共拖欠曾某等18名工人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共计182175元工资。

  2023年1月18日,针对陈某拖欠工人工资的违法行为,河源市龙川县人社局予以立案。通过对施工现场负责人曾某制作询问笔录、询问工人等方式,发现陈某在拿到足额工程款的情况下拒不支付工人工资。

  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19日,河源市龙川县人社局工作人员多次联系陈某,均无法取得联系。2023年2月2日,河源市龙川县人社局以短信、公告张贴方式依法向龙川县某酒店承包人陈某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清曾某等18名工人工资。2023年2月13 日,河源市龙川县人社局以短信、公告张贴方式依法向龙川县某宾馆承包人陈某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清曾某等16名工人工资,陈某逾期不支付。

  2023年4月1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由于陈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河源市龙川县人社局将案件移送河源市龙川县公安局立案侦查。2023年5月5日,河源市龙川县公安局办案人员前往惠州市惠城区将陈某抓捕归案。2023年6月16日,陈某家属积极筹措资金182175元,并将该笔款项转至龙川县人社局账户,委托河源市龙川县人社局监控发放。2023年8月11日,河源市龙川县人社局通过银行批量代发的方式足额支付清了涉案工人工资。自此,工人诉求得以圆满解决。

典型案例二:

安徽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工人工资案

【基本案情】

  2023年8月31日,河源江东新区综合执法局接到黄某军等49名工人投诉,反映被河源江东新区某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单位安徽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2023年8月份60万元工资。

【处置情况】

  2023年9月1日,河源江东新区综合执法局依法向该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单位安徽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要求该公司提供相关书面用工台账并派员接受询问调查。经查,安徽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将该项目砌筑工程分包给自然人黄某成,随后自然人黄某军招用48名工人进场施工。安徽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包括自然人黄某军在内的49名工人60万元工资情况属实。2023年9月1日,河源江东新区综合执法局正式予以立案。

  2023年9月5日,河源江东新区综合执法局依法向安徽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清黄某军等49名工人工资。案件处置期间,河源江东新区综合执法局多次联合河源江东新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组织该项目劳务分包单位安徽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和工人代表进行协商。2023年9月11日,安徽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通过积极筹措资金依法支付清拖欠黄某军等49名工人的60万元工资。自此,工人诉求得以圆满解决。

典型案例

连平县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案

【基本案情】

  2023年9月15日,河源市连平县人社局接到余某娴投诉,反映被河源市连平县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拖欠2023年7月至8月2805元工资。

【处置情况】

  经查,河源市连平县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公司现已停业,该公司共拖欠28名工人2023年7月至8月份8.9502万元工资。

  经河源市连平县人社局积极协调,该公司与员工达成一致意见,即该公司承诺于2023年9月底前结清拖欠的员工工资。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支付了28名工人2023年7月份5.5925万元工资,剩余28名工人2023年8月份3.3577万元工资逾期未支付。

  2023年10月8日,针对该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的违法行为,河源市连平县人社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清余下的工人工资,该公司逾期未整改。2023年11月22日,河源市连平县人社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再次责令该公司支付清余下的工人工资,该公司逾期仍未支付。

  2023年12月1日,涉案员工向河源市连平县人社局反映该公司负责人吴某宏经常开着豪车出入高消费场所,手头宽裕,有能力支付却拒不支付员工工资。鉴于该公司负责人吴某宏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河源市连平县人社局立即与河源市连平县公安局取得联系。河源市连平县公安局立即致电该公司负责人吴某宏,责令其尽快支付清余下的员工工资。

  2023年12月3日,经河源市连平县人社局和河源市连平县公安局积极协调,该公司负责人吴某宏结清了余下拖欠的3.3577万元员工工资。自此,员工诉求得以圆满解决。

【用工警示】

  劳有所得,劳有所获,是每个劳动者最朴实的愿望。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会影响劳动者自身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正常的经济秩序,导致社会诚信缺失。   

  为商之道,诚信是金。对于用人单位而言,依法规范工资支付等劳动用工管理行为,才能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助力用人单位自身走得更为长远,从而进一步做强、做大,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河源市人社局希望全市广大用人单位引以为戒,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切勿触碰恶意欠薪“高压线”和“红线”,让劳有所得真正落到实处。若存在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在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同时,还会被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由辖区内各政府职能部门实施部门联合惩戒,对纳入用人单位在招投标、生产许可、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从而陷入“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被动处境。

【维权提示】

  同时,河源市人社局也在此提醒我市广大劳动者:一是请平时注意保存相关凭证。具体如劳动合同、工资清单等,确保一旦获取工资报酬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在前往辖区内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时不出现因投诉材料不齐全需补充证据材料的情况。二是请依法理性维权。一旦遭遇欠薪,请务必依法理性维权,因为采取过激行为只会使问题复杂化,不利于诉求的及时解决,处置欠薪问题,依法办案往往需要一个过程,只有积极配合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才能确保诉求及时得以解决。三是若工资结算上存在争议,建议及时向辖区内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解决诉求

【举报投诉电话公布】

河源市市、县功能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电话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监督支队

0762-3238333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新区分局

0762-3600323

江东新区综合执法局

0762-3133238

源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0762-3323636

东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0762-8808938

紫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0762-7814309

连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0762-4337036

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0762-6881601

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0762-5632267



供稿人:黄诗卉

校对责任人:麦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