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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组织召开“河源市劳动关系协调员动员培训会”
发布日期:2023-03-31 14:56:13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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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我市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扩大劳动关系协调员覆盖企业面,提高劳动关系协调队伍服务水平,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广东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十四五”规划》精神328日下午,市人社局组织召开“河源市劳动关系协调员动员培训会”。


本次培训采取主会场现场培训、各县区线上点击观看的方式进行授课,线上线下参训人员170我局邀请了市法学会理事、高校教师、副教授徐微老师进行授课,徐微老师结合具体案例就劳动合同管理常见问题、劳动争议热点处理、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指导企业规范用工管理,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针对性,进一步提升了参训人员对“劳动关系协调员”这一职业技能类别内容和重要性的了解,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下来,我市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积极作用,主动服务、加强指导动员符合《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报名条件的人员继续参加持证培训,扩大劳动关系协调员覆盖企业面。通过建设一支既有劳动法律知识储备、又有协调化解纠纷能力的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发挥劳动关系协调员在法律法规宣传、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和引导劳动者正确维权等方面作用,让“劳动关系协调员”这个“小身份”,充当好劳资双方的“润滑剂”,发挥好劳资冲突的“解压阀”作用,搭建职工与企业的“连心桥”,让职工心声“有出口”,诉求及时得到响应,切实提升纠纷化解效率,以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河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稳定剂”。


  相关小知识

  什么是劳动关系协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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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代码:4-07-03-02)是指从事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用人单位劳动标准和劳动规章制度制定、劳动合同管理、参与集体协商、劳企沟通、劳动争议预防与处理等工作的人员。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为什么要报考劳动关系协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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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劳动关系调整及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劳动关系协调员的需求越来越大,企业等用人单位对劳动关系协调员岗位重要性的认知越来越清晰。对劳动者而言,掌握多种国家认定的职业技能有利于拓宽求职道路。

  考试合格,可取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可第三方评价机构颁发的《劳动关系协调员》证书(全国通用、无需年检)。证书可登录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zscx.osta.org.cn)查询,不受地域限制,终身可用。


  报考劳动关系协调员可享受哪些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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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社部门按规定给予技能提升补贴:劳动关系协调员技能提升补贴现行补贴标准:取得四至一级等级证书的,分别按照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如何报考劳动关系协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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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报名条件且有意向考取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等级的人员可报名参加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能力鉴定考试。

  咨询电话:0762-3238328

  


供稿人:刘梦谊

校对责任人:黄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