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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河源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29 17:20:53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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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充实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力量,根据《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2〕21号)和《关于下达2026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指标计划的函》要求,我市决定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募33名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一)招募计划

  2026年度我市共计划招募33名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在市、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协助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岗位表详见附件)。

  (二)岗位职责

  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2.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相关工作;

  5.协助开展就业信息收集、调查和分析相关工作;

  6.协助开展其他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二、招募对象

  (一)基本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注:指以毕业证落款日期为基准起算至报名时2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二)优先招募条件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困难高校毕业生(简称“困难高校毕业生”),应当优先招募: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之一,或属于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成员);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

  3.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三)不得报考的人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募形式

  本次招募工作实行统一招考,招募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90分钟,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题型包含客观题、主观题)。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缺考的视为自愿放弃招募资格,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笔试成绩同分则按主观题总得分高低确定名次排序)。

  四、招募原则

  本次招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的原则。同一招募岗位,优先招募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剩余名额再从其他考生中择优招募,按如下方式进行:

  (一)若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该岗位拟招募人数,则直接在报考该岗位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中,按笔试成绩名次排序依次确定入围体检名单;

  (二)若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该岗位拟招募人数,则优先确定困难高校毕业生为体检对象后,剩余岗位名额则从报考该岗位的其他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名次排序依次确定入围体检名单。

  五、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1月3日9:00至2026年11月9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站(https://www.sydwzk.cn/gdhyjcjy2026),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报名所需资料。考生只能选择本次招募的一个岗位报名。

  3.报名需提交资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毕业证书扫描件;

  (3)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

  (4)证明困难高校毕业生所需相关材料:

  ①持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或属于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成员的,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②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需提供《残疾人证》扫描件;

  ③属于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通过系统数据进行信息核验,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未按要求或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招募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信息骗取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应于2026年11月12日9:00至2026年11月13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网站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确认的人员视作放弃报名,不能参加笔试。

  (三)笔试

  1.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的人员,于2026年11月18日9:00至2026年11月21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6年11月21日(周六)上午10:00-11:3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依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四)资格审核

  招募单位以线上方式开展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募全过程,在招募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募对象基本条件或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的,审核不通过,取消招募资格。

  (五)成绩查询

  按照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招募原则和笔试成绩排序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名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2026年度河源市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考试成绩查询及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六)体检

  体检由招募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流程、纪律、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

  持有残疾人证的高校毕业生,在确保日常生活自理,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同时排除全身性、遗传性、进行性疾病,没有精神残疾、智力残疾的情况下,可纳为招募对象。

  (七)公示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招募人选通过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八)递补招募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上述招募原则递补拟招募人选:

  1.体检不合格的;

  2.公示未通过的;

  3.拟招募人员放弃招募资格或未按时报到的;

  4.招募人员服务时间未满6个月因各种原因退出岗位的。

  六、岗位管理

  (一)服务期限

  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服务期满应终止劳动合同;递补招募的,同一岗位的服务期限累计不超过2年,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除外。

  (二)薪酬待遇

  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间,参照我市县级事业单位新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个部分)给予补贴。从起薪之月起,由人社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缴费标准,统一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手续并缴费。

  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不得叠加享受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募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募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次招募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本公告由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0762-3293000。

  附件:2026年度河源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表.docx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29日



供稿人:凌婷婷

校对责任人:林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