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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源市未按时提交年报劳务派遣单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07 10:38:55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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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已完成2024-2025年度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工作,现将未按时间要求提供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的劳务派遣单位予以公告。

  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许可机关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对逾期仍不提交或不按要求提交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或者提交虚假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的劳务派遣单位,年度核验不予通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到期时不予延续。

  附件:2024年-2025年河源市未按时提交年报的劳务派遣单位名单.xlsx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7日  



供稿人:陈奕铮

校对责任人:王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