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职业培训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以及我市开展市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审评估、全面换发办学许可证工作的通知,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2025年度市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审评估检查工作,并将评估结果进行公示且无异议。其中,经年审评估不合格的部分学校仍未办理注销登记等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河源市江中职业培训学校等10家学校(详见附件)于5个工作日内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交至业务主管单位(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办理缴销手续。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以上学校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河源市民政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二、以上学校逾期未交回办学许可证,或仍擅自开展办学活动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规定,依法采取公告吊销、联合执法查处等措施,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请以上学校高度重视,严格遵照本通知要求执行,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交回办学许可证、办理注销登记等事宜。
联系人及电话: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与技
能教育管理科黄辉标,0762-3238909。
附件:2024-2025年度市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评估检查“不合格”拟注销学校名单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7日
供稿人:黄辉标
校对责任人:黄淑敏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