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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追回适岗培训补贴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5-06-09 15:17:17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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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人社追字〔2024〕4号


河源市基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20年7月6日,你公司河源市基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地址:河源市源城区东埔街道高岭顶安置二区L栋第八卡,法定代表人:黄建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600MA51D0171K)依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3号)规定,向我局申领适岗培训补贴金额30000元,资金已成功划拨。根据省审计厅《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报告》(粤审社报〔2023〕130号)指出,你公司提交的适岗培训补贴材料中,有29人(涉及金额29000元)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不属于领取补贴企业的职工;有1人(涉及金额1000元)在其他企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未在申请补贴的企业参保,不属于领取补贴企业的职工,不符合申领适岗培训补贴的条件。

  现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3号)规定,决定如下:

  请你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不符合申领条件的30000元适岗培训补贴退回至我局指定账户。

  如不服本决定,可于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河源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东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当事人逾期不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不执行以上决定且符合严重失信人员行为的,将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户名:河源市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河源市分行

  账号:44001748301053008116-0014

  附言:退回(企业)注明“适岗培训补贴” 补贴退款

  经办机构:河源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

  联系人:张永巧,电话:0762-3386251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9日

  

  注: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供稿人:欧剑婷

校对责任人:黄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