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政许可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二十四条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河源市诚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符合国家、省有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政许可条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7天。
监督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
联系电话:3238338
附件:河源市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证企业公示情况表(诚达).xlsx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7日
供稿人:陈奕铮
校对责任人:王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