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人社工时复〔2024〕32号
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粤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部分人员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第四条和第五条、《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劳社发〔2009〕8号)第二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运维员6人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你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时间为1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实施期满如需要继续实行,请在期满30日前重新提出申请。
三、本批复要在你公司内公示,明确实行的工种及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不得混岗混员、擅自扩大实行范围。
四、你公司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同时,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有关规定,确保职工休息休假权利。
五、你公司要按规定建立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登记存档制度,内容包括实行人员、岗位、实行时间,并应经劳动者签名确认;登记档案至少保存2年。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9日
供稿人:薛丹蕾
校对责任人:李慧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