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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公布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2024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20 16:59:15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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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统计局,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发展财政局、统计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及源城、江东分局:

  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统计局《关于公布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2024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3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按照相关规定,我市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7501元/月,下限调整为4492元/月;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7501元/月,下限调整为5500元/月。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源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

河源市统计局

2024年12月20日



供稿人:刘理达

校对责任人:诸运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