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公布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2024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统计局,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发展财政局、统计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及源城、江东分局:
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统计局《关于公布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2024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3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按照相关规定,我市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7501元/月,下限调整为4492元/月;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7501元/月,下限调整为5500元/月。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源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
河源市统计局
2024年12月20日
供稿人:刘理达
校对责任人:诸运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