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银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惠州集梦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集加(河源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河源市集梦间空间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河源市回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4年8月5日受理魏粹伶诉求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的劳动争议案(河劳人仲案字[2024]249号),于2024年9月23日9:00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开庭审理,由于你单位未到庭且无法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
一、广东银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被申请人1)应当在本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支付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工资共计77984.62元。
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仲裁裁决,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依法发生法律效力。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河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注:
本委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永和东路81号(商务小区)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
联系电话:0762-3238278、3238631
供稿人:刘嘉雯
校对责任人:蓝安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