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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举证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12 17:10:51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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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盛境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4年1月18日受理了李文生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本局向你司发出三次《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你司均以不同理由拒收,邮件被作退件处理。现本局决定公告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公司于本公告送达期满15日内对李文生受事故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进行举证,如你公司逾期拒不举证或举证不能,我局将根据李文生提供的证据或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相关结论。

  联系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永和东路8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工伤保险科

  联系电话:0762-3238323

  特此公告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2日



  附件: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pdf



供稿人:曾芬扬

校对责任人:肖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