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河源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审核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面试资格审核相关工作由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对象。
(1)岗位代码001-005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数即符合报名条件要求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
(2)岗位代码006-008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资格审核对象,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人员未达1:5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资格审核人员,具体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核时间、地点。
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7月2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资格审核地点: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一楼大厅
(三)审核材料。
1.河源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用A4纸正反面打印,并在“报名人员承诺”栏亲笔签名)。
2.笔试准考证。
3.考生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4.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
5.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及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岗位要求“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工作证明,并提供该段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等其他足以证明具备工作经历的佐证材料)。
6.公安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7.考生本人征信报告。
8.劳动合同(复印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9.岗位要求“职称等级”“准入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证书原件。
考生均须提供以上材料1-9(008岗位考生无须提供第8项、第9项材料;以上材料报名时已经提交,资格审核无须重复提交),此外:
10.除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普通高校、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2023年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外,其他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及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10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在面试资格审核前完成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佐证材料(社保缴费记录凭证);
(2)对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加分条件的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
11.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和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
12.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还须提供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且加盖所在院校公章的书面证明原件。
1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原件。
14.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并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其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上材料如由国(境)外机构出具,还须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15.报考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须于面试资格审核时一并提交现场审核。属证件材料的,考生须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审核后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属证明材料的,均须提供原件,不予退回。
(四)资格审核要求。请各位进入资格审核的考生按要求到资格审核地点参加资格审核,同时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个别考生因原报考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不能使用的,请主动与资格审核单位联系(联系电话0762-3238969上班时间接听)。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或不规范的且不能在7月22日下午17:30资格审核结束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三、其他事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通过资格审核入围面试的考生密切留意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河源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xlsx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8日
供稿人:王倩倩
校对责任人:陈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