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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12-30 09:10:18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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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政府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认真对标对表《河源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扎实推进依法治市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市人社系统依法行政水平,为河源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一年来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工作成效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到依法行政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1.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我局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头雁示范作用,落实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教育培训、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专题辅导报告会的重要内容,确保学习时间和质量。2022年以来,我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的中央指示和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把依法行政情况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相关内容列入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报告,每年按照依法治市办的要求,按时报送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职报告。梳理了我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学法更有针对性和系统性。

  2.厚植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风气。把法治教育纳入了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将法治课程列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任职培训、党校培训以及各类业务培训的必修课。年初制定了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和法治宣传教育计划责任清单,2022年以来通过局党组扩大会议、支部学习、工作业务会等,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系列讲话精神,学习了“两规划一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组织开展正科以上及新提拔干部宪法宣誓仪式和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参加学法考试的领导干部共158人,参考率和优秀率达100%。另外,给党员干部人手派发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单行本,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3.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按照依法治市办的要求,2022年1月底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扎实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印发了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按时向依法治市办报送整改落实情况。配合做好“法治广东”、“法治河源”建设考评工作。提请局党组按季度听取了法治建设情况汇报,有序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工作。

  (二)依法全面履行人社部门职能,打造人民满意政府部门

  1.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根据省市的要求,动态调整完善了我局权责清单,推进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类型等规范统一。根据省人社厅的权责清单目录及时调整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行政中介服务清单等。进一步规范清理涉企收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工作,适时动态更新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型收费目录清单。经过梳理,目前,我局共有服务事项清单140项,并根据人社部、人社厅的目录清单,实施动态调整。

  2.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要求编制完成我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不得违法设立和实施行政许可。目前,我局共有行政许可事项5项,没有超出清单之外的行政许可事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进照后减证并证、一照通行,印发了《河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3.持续优化人社政务服务。实施行风建设提升行动,印发了《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行风建设工作方案》《2022年持续开展全市“人社干部走流程”工作实施方案》,持续优化人社政务服务。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持续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落地落实“一件事”打包办,促进线上线下服务有机融合。完善协同共享机制,落实“一门办”“一窗办”,推动更多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推动各级人社服务窗口严格按照人社领域公共服务行业标准办理业务。深入开展“人社干部走流程”,定期开展窗口单位明察暗访。全面实施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常态开展练兵比武,持续培树“人社服务标兵”“人社知识通”等先进典型。推动落实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作方案,依托省集中式人社一体化系统,推动更多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和做好进驻“粤系列”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1.加强重点领域、新业态领域制度供给。我局积极配合省厅推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失业保险条例、省粤菜产业发展和促进条例、省技能人才培养促进条例、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条例、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条例等立法进程。积极落实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和新业态就业政策支持体系。我局联合市发改局等十部门印发了《落实广东省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方案》,着力加强新业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 ,积极推动新业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试点工作落实,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保障权益。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河源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切实做好合法性审查、听取公众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备案审查等工作。年初在网站上公示了我局2022年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性材料记录归档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动态清理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废止不适应社会管理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调整并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四)健全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社厅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细则》等规定。组织领导干部加强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不断完善《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细则》,将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开展专家咨询论证。把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关口,决策前落实风险评估制度。

  2.严格防范重大行政决策风险。对涉及市场主体的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把好合法性审查关。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决策机制,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开展项目建设等事项。发挥决策前风险评估功能,对决策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引入第三方客观评估,在评估后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做到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

  3.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注重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宣传解读工作,我局通过官方网站、传统媒体及新媒体等渠道进行对决策解读,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工作,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为决策依法出台保驾护航。

  (五)深入推进劳动保障领域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标本兼治打好根治欠薪攻坚战。健全根治欠薪长效机制,组织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确保查实的欠薪问题按时全部办结。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在工程领域落实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工资等各项制度。加强房地产等中高风险领域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检查,对重大典型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加大企业重大欠薪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力度。2022年,全市劳动监察保障部门受理各类劳动者举报投诉案件5482宗(其中:通过协商方式处置5368宗、立案方式处置114宗),共为5.6万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或克扣工资待遇等4.95亿元,案件结案率100%。截至目前,暂未发生因欠薪问题引发劳动者聚集到省进京上访事件以及因工作处置不当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劳资纠纷事件。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

  2.依法完善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决定按要求及时公示,2022年以来,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案件共39项。行政执法全过程录音录像,全过程留痕,行政执法决定经过合法性审查。全面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印发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实行柔性执法,受到了广大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防止执法不严、“一刀切”执法、畸轻畸重等行为。通过典型案例加强行政执法文书释法说理,进一步提高企业负责人及劳动者的法治意识。

  3.创新优化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执法方式。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免强制清单制度。贯彻实施《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印发《市人社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大力推行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制度,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积极推行非现场执法,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两平台执法”和非现场执法培训。积极配合建设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综合数据主题库,推进执法数据跨层级、跨领域、跨部门、跨业务有序共享。

  (六)预防调处化解人社领域矛盾纠纷,促进和谐劳动关系

  1.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切实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梳理行政争议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贯彻落实省厅行政争议指导意见,提升人社部门化解行政争议能力,切实降低人社系统行政争议案件总量及败诉率。2022年以来,我局共发生行政复议案件6宗,行政诉讼案件7宗,截至目前为止,没有败诉案件。积极加强与市司法局和东源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总结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妥善化解行政争议风险,切实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2.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我局深入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和基层劳资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我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作用,做好稳定劳动关系专项工作。参照省人社厅特殊工时制度改革措施,探索建立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发展需要的特殊工时管理制度。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保障研究。健全最低工资标准、企业薪酬调查、工资指导价位、薪酬分配指引制度,构建技能人才薪酬指导体系。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积极应对疫情稳定劳动关系,加强对涉疫情劳动关系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加强企业规模性裁员监测和服务,引导企业稳定劳动关系。继续鼓励企业采取调休、共享员工等措施,指导企业妥善处理劳动用工、工时、劳动报酬等劳动关系问题,进一步稳定就业岗位。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领域舆情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对倾向性、苗头性、聚集性舆情的监测。加强特殊敏感时期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工作。

  3.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创新调解仲裁制度机制,加强仲裁办案指导规范化。加强裁审衔接,统一裁审处理尺度,落实“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简化优化办案流程,提升“互联网+调解仲裁”服务水平,通过“河源人社”公众号发布《手把手教你“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手机办》,进一步拓宽当事人维权渠道,广大劳动者微信扫码即可实时反映诉求,从而实现了劳动者“指尖上的便利”。全年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5601件,其中仲裁机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146件(含上期末累计未结案件数62件),审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133件,涉及劳动者人数3171人,涉案金额8141.91万元,仲裁结案率为99.4%;全市调解组织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455件,调解结案3306件,达成调解协议案件数3299件,调解成功率86.23%。

  4.推动高水平处置信访纠纷。2022年,全市人社信访部门受理各类群众信访件235件涉及409人,受理信访件同比增长30%,初信初访办结率100%。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派发《信访工作条例》白皮书,进一步提升信访工作水平。深入推动网上信访主阵地建设,扎实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全力做好党的二十大安全维稳各项工作,严格落实信访维稳责任制、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和“零报告”制度,对重点隐患和重点人实施“一案一策”稳控,有效防范化解劳资纠纷,实现人社领域到省规模性集访、进京非访、到京集访“三个零发生”,我局工作获得省人社厅信访办肯定并致表扬信。

  (七)扎紧扎密权力监督制度笼子,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

  1.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我局一直以来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网站管理办法》等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人社事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以来,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7件,并依法按时答复申请人。加强重大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公开,建立重大决策解读、政策解读制度。及时对社会舆情和社会关注点、误解误读点作出回应。严格管理门户网站等政务公开媒体平台。

  2.做好建议提案办理。认真执行接受人大代表询问和质询规定,按规定办理并按时办结议案建议。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提案。对重点建议提案强化重点办理,借势借力提升办理实效。创新提案办理方式,落实局“一把手”领办建议提案制度,完善分管局领导领办督办制度。2022年我局共办理建议提案35宗,其中人大建议17宗,政协提案 18宗,目前我局协办的建议提案已全部完成答复,做到了建议提案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代表委员满意率达100%。

  3.加强审计和社保基金监督。做好重点审计项目配合工作,组织开展审计整改。依法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梳理薄弱环节,印发了《河源市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排查风险隐患,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开展警示教育和反欺诈宣传,印发《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工作方案》《社保基金管理警示教育以案释法宣传册》, 河源人社公众号发布精心制作的电子书展示社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典型违法案例,以案释法,敲响警钟。加大对侵害社保基金行为查处力度。稳妥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工作。强化职业年金基金运营监管。

  4.强化执纪问责震慑。我局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确保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的各项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落实落细。紧盯行政审批、大额资金使用、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决查处腐败问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入开展局属单位巡察工作。

  (八)落实人社系统法治建设重点领域重点工作

  1.扎实推进“三项工程”品牌。推动“粤菜师傅”工程大菜、小吃品牌化、市场化发展,深入挖掘粤菜文化内涵,促进粤菜产业发展。建成“粤菜师傅”一条街。依托大同路美食一条街,打造集河源特色粤菜门店经营、粤菜文化展示、农产品展销、“粤菜师傅”培训等为一体的“粤菜师傅”示范区,自6月底建成以来,进一步挖潜夜市经济活力,已成为河源夜市网红打卡点之一。持续巩固“南粤家政”一条街发展成效,持续用好“家政街”品牌及扶持政策,吸引优质家政企业集聚发展,巩固15分钟家政服务圈,推广线上“区块链”+线下家政一条街综合管理服务网络平台,推进家政服务市场化发展。加大“三大工程”技能培训,全年累计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备案4家1664人,粤菜师傅培训5730人,南粤家政培训10920人,农村电商培训2186人,超额完成省厅下达“三项工程”全年培训任,以技能培训带动就业创业近2万多人次。

  2.创新人社系统普法宣传工作。建立健全政策措施直通企业群众和基层的工作机制,与企业群众利益密切关联的政策措施,第一时间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大厅,第一时间让企业群众知晓、让经办机构知晓。创新普法产品和形式,制作推送“看得懂、算得清”等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推动政策落实。一是制定普法工作方案。年初制定了《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2022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和《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2022法治宣传教育计划责任清单》,对全局普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年度普法重点推进事项、工作责任和措施方法。二是坚持深入系统学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学法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突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重要法律法规,增强人社系统干部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组织人社干部职工参加省厅开展的人社系统行政争议规范化培训、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培训、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培训等活动,切实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三是结合人社业务工作主动学我局以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为契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轮岗实践等方式,以人社业务知识和窗口服务技能为主要内容,组织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练兵活动,全面提升了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同时,我局执法人员以学理论、学法律、学业务的“三学”活动为主线,把法律法规学习与正在办理的相关案例剖析交流结合起来,把培训指导模式由“单向灌输式”为主向“互动交流式”的转变,全面提升执法意识和执法能力水平,真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四是多渠道全方位推动群众普法宣传教育全覆盖。结合就业创业、劳动培训、工伤保险主题宣传、劳动仲裁办案,劳动保障日常检查等工作开展普法,推动业务工作和普法工作融合发展,着力打造模范法治部门,持续推动普法宣传教育全覆盖。

  (九)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主要党政负责人自觉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一规划两纲要”和党内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按季度听取法治机构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对推进法治工作情况汇报,共同研究解决法治工作难题;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把民主决策集中原则贯彻到重大决策的全过程,推动各项决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对重大行政决策做到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提出工作思路和意见,经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和研究,达成共识后认真贯彻执行,始终坚持深入调研、反复论证,严格决策,依法决策,避免出现决策性失误;严格落实“述法”要求,每年年底,按要求向依法治市办“述法”,深入推动法治人社建设工作。

  二、存在问题

  2022年,我局法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与市委、市政府对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与省人社厅关于建设法治人社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我局法治工作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法治观念法治意识仍需增强,缺乏运用法律的思维和方法解决法律问题的惯性、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层面较窄、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素质仍需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还需不断健全,决策的精准性、操作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围绕建成法治中国、法治社会、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扎实做好法治各项工作,持续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继续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发挥先行和示范作用,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人社贡献。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30日


供稿人:陈敏琪

校对责任人:李定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