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和省人社厅的业务指导下,我局认真落实《河源市2021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河源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保驾护航,为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1.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我局注重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带头的示范作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纳入党组(扩大)会议第一议题,落实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思考法治思想,通过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每周一党组办公会议、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专题辅导报告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全市人社系统统一观看了《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进一步强化了安全底线和法治意识。
2.厚植尊法学法守法风气。年初制定了《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法计划》和《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法清单》,组织开展好集体学法,重点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重要法律法规以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新出台的《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坚持用好“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平台,落实干部职工年度学法和考试制度,今年我局普法考试参考率100%率,优秀率100%,高质量完成学习任务。
3.大力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把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统一起来,提高党内法规的普及度和知晓率。今年以来,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制度,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自尊、自警、自省、自律意识。
(二)扎实推进行风建设工作,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人社部门
1.深入推进职权法定监督。严把合法性审查关,监督职权运行。今年以来,法制审查《工伤认定》案件621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法制审查36件。
2.深入实施“放管服”改革。坚持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再造优化力度,推动人社服务“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跨市办”“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制定了《河源市“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施方案”》,加快推动全市人社系统“清事项、减材料、压时限”,实现了企业群众办事跑动越来越少,办事时限越来越短。目前,我局政务事项中可网办事项166项,占全部事项的85%,办事材料比以前减少了23.6%,承诺办结总时限降到3561天,比法定办结总时限5973天减少2412天。实现了企业群众办事最多只跑一次,部分业务办理实现零跑动。群众办事满意度达100%。
(三)巩固优化依法行政制度,提升人社治理现代化水平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落实新修订的《河源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定》,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政策解读等规定要求,在文件起草、审议、公布等各环节开展全链条审查监督,确保依法依规制定规范性文件。坚持文件专项清理和动态清理相结合,对有效期即将届满的规范性文件适时清理,及时调整保留政策文件目录。年初在网站公布了我局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一年来由我局代拟以市政府名义和以我局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共5份。
2.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内部机制。印发了《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健全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征求公众意见、文件实施评估等机制,强化社会监督、专家献策、律师助力等制度性约束,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理有据。
(四)健全完善决策程序体系,彰显重大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出台了《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细则》,规定了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法制审查、集体讨论的决策程序,注重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开展决策前公开听证,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不得少于30天。完善大额资金管理使用决策程序,出台了《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制度》,举办了《2021年度人社系统内控专题培训班》,推动制度落地落实。
2.严格防范重大决策法律风险。对涉及市场主体的重大决策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完善法律顾问参与决策机制,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建设等事项。落实决策前风险评估制度,做到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对决策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在评估后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3.打通决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加强政策宣传,通过电视、报纸、电台、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对重大决策开展图文并茂宣传解读,按规定在市政府公报及局网站开展政策解读,为政策落地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建立决策执行反馈机制,对决策实施情况开展跟踪评估。
(五)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标本兼治打好根治欠薪攻坚战。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一周年和配套政策,健全完善“不敢欠、不能欠、不想欠”根治欠薪体制。压实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充分发挥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考核“指挥棒”作用。依托守信激励、 失信惩戒、曝光拖欠工资“黑名单”等手段,持续强化政企银合作,营造全社会保薪护薪氛围。今年我市共立案处理各类劳动者举报投诉案件161宗,共为856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或克扣工资待遇等465.15万元,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和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均达100%。
2.上下联动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把“严格”摆在首位,推动人社系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3项制度。制定完善行政执法规范用语和音像记录用语指引,确保事实认定准、法律适用准、裁量尺度准。今年以来,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案件共36项。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在执法领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走访100家企业开展政策宣传,为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氛围。
3.创新优化行政执法方式。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加强监管对象信用分类,推行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执法手段,印发并公示了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清单。推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定期发布行政执法案例。
(六)着力提升纠纷预防化解效能,持续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构建高水平和谐劳动关系。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推广应用电子劳动合同,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积极应对疫情稳定劳动关系,加强对涉疫情劳动关系政策的宣传和解读,继续鼓励企业采取调休、共享员工等措施来妥善处理劳动用工、工时、劳动报酬等劳动关系问题,稳定劳动关系。
2.配合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实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印发了《关于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确保改革期间履行法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职责无缝衔接。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复议案件3宗,其中作为复议机关处理复议案件1宗;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率100%,依时作出决定结案率100%。作为被申请人到市司法局和省人社厅申请复议的案件2宗,市司法局和省人社厅均维持了我局的决定。
3.积极应对行政应诉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河源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履行行政应诉工作法定职责。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制度,做好应诉准备工作,明确各个环节的流程和时限,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衔接,保证及时答辩。2021年,我局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2宗,诉讼结果为维持我局决定的9宗,撤回1宗决定,正在审理2宗。
4.打造高水平调解仲裁品牌。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风险防控,积极应对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争议预防调处,推广使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小程序,实现仲裁业务“指尖办理”。积极开展“法治人社、志愿青春”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指导企业完善内部规章制度、规范用工管理,畅通职工争议诉求表达渠道。定期组织全市仲裁员参加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评析会,与市中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机制的意见》,提高我市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效能。今年全市各级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486件(含上期未结案件19件),涉及劳动者1817人,涉案金额7608.47万元,已审结案件1424件。立案前调解1448件,结案率95.83%,调解成功率76.36%(其中10人以上集体案件24件,涉及402人)。
5.推动高水平处置信访纠纷。扎实开展重复信访和积案化解专项攻坚,积极开展信访“三个一”,即党组成员接访群众一次、上门探访慰问重点人员一名,包案处理重点案件一宗。严格落实信访维稳责任制、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和“零报告”制度,对重点隐患和重点人实施“一案一策”稳控,实现人社领域到省规模性集访、进京非访、到京集访“三个零发生”。2021年,全市人社系统共办理群众信访事项178件,其中办理来访事项48件,受理群众来信129封,办理转办信15件,初信初访办结率100%。
(七)扎紧扎密权力监督制度笼子,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
1.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等制度,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设立了政务信息公开投诉电话,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审核、审批程序,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让干部、群众享有知情权、监督权,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2.高质量做好建议提案办理。认真执行接受人大代表询问和质询规定,按规定办理并按时办结人大建议。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政协委员提案。今年我局共办理建议提案23宗,其中人大建议9宗,政协提案14宗,目前已全部完成办理。
3.加强审计和社保基金监管。牵头做好重点审计项目配合工作,完善社保基金运行研判、风险控制和信息化监管机制。实施社会保险内控稽核“清数行动”和基金风险防控“筑墙行动”,加大对侵害社保基金行为查处力度。加强与公安、民政等部门数据共享,每月定期核对人员增减情况,杜绝养老金死亡冒领、重复领取等行为。
4.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按规定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向信用广东平台共享政务信用信息。通过实行企业劳动用工诚信等级评价,将纳入劳动保障监察系统的企业按照劳动用工规范程度依次分为A、B、C三级,督促企业更好地规范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通过将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企业纳入“黑名单”,并实施部门间联合惩戒,营造了我市企业诚信用好的良好氛围。今年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案件共36项。
(八)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发挥人社普法“送法上门” “政策找人” “好学易懂”实效
1.强化组织领导,凝聚法治共识。一是制定普法工作方案。我局认真履行党政领导是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规定,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议事日程,每年年初制定了《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法工作计划》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年度普法重点推进事项、工作责任和措施方法。二是加强统筹协调。结合工作,及时调整充实了普法领导机构组成人员,确立了“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一班人”合力抓的组织领导原则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的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普法日常工作;各科室和局直属单位负责相关业务方面的法治宣传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做好对各类普法群体的法律法规政策的业务培训和宣传。三是明确权责清单。我局认真梳理现有的权责清单,明确权责清单共140项,并进一步完善细化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执法程序和公共服务审批的申办流程。
2.强化担当作为,打造法治部门。一是结合就业创业工作普法。认真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以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金秋招聘月、南粤春暖和高校毕业生等专场招聘活动为载体带动普法宣传教育,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镇(街道)、村(居)延伸,让群众和企业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帮助各类群体实现就业。今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7052人,完成率108.2%;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7183人,完成率102.6%;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180人,完成率181.6%;促进创业人数1976人,完成率109.7%;创业带动就业5544人,完成率100.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全市累计举办各类招聘会329场次,累计提供20.3万多个岗位,累计进场求职人数86.9万人次,达成就业意向人数18075人次。二是结合劳动培训普法。以“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三大工程为重要抓手,举办首届“南粤家政”技能大赛和广东省首届马兰花创业培训讲师大赛河源市创业培训讲师选拔赛,通过大赛普法,营造创新创业热潮。今年,全市开展“粤菜师傅”培训6879人次,开展南粤家政”培训6986人次,开展农村电商“一村一品”带头人提升培训和常规类培训2164人,切实提高城乡劳动者的技能水平。三是结合工伤保险主题宣传活动普法。今年我局结合劳动监察日常巡查,深入企业开展工伤保险普法宣传,利用“河源人社”公众号发布工伤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继续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切实增强企业职工法治意识,有效预防各类工伤事故及职业危害。四是结合劳动合同普法。积极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不断扩大劳动合同签订的覆盖面。五是结合劳动仲裁普法。坚持“预防为主、调裁结合”为原则,建立劳动仲裁联席会议制度,推广宣传“互联网+调解仲裁”服务,提高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专业化水平。六是结合劳动监察普法。明确执法人员都是普法者的角色定位,在执法过程中加大普法力度,借助“宪法宣传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普法宣讲会”等契机,开展“送法进企”、法律知识培训等活动,由执法人员与个案当事人进行一对一的普法教育、与企业进行面对面普法宣传,切实提高企业和劳动者法律意识。
4.强化校园教育,培养法治青年。注重技工院校青少年人群普法,强化校园法治教育,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一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技工院校青少年普法工作的重要部分,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未成年人的行为能力、监护、个人隐私权、收养权和探望权等条款。二是针对不同专业、不同年级开设了《哲学与人生》、《道德法律与人生》等有针对性的课程。要求专业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将法律知识教育融入到学科教学内容中。三是针对青少年特点,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等,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营造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违法犯罪的校园氛围。四是利用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站、班级板报栏等多种媒介大力宣传法制内容,建立校内法制宣教阵地,营造氛围,增强舆论宣传。五是以预防青少年犯罪为开展法制教育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六是加强防毒拒毒专题教育。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出禁毒板报、观看禁毒视频片和开展“珍爱生命,拒绝毒品”、“不让毒品进校园”等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师生的禁毒意识和防毒拒毒能力,师生受教育面达100%、学校开展活动面达100%、师生无毒面达100%。
(九)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主要党政负责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法治建设重要工作。按季度听取法治机构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对推进法治工作情况汇报,共同研究解决法治工作难题;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把民主决策集中原则贯彻到重大决策的全过程,推动各项决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对重大行政决策做到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提出工作思路和意见,经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和研究,达成共识后认真贯彻执行,推动法治人社建设工作。
二、存在问题
2021年,我局法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与市委、市政府和省人社厅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层面较窄、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素质仍需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还需不断健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围绕建成法治中国、法治社会、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扎实做好法治各项工作,持续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市“示范区”“排头兵”和幸福和谐美丽河源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