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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12-22 10:57:54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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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河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河法治办〔202216号)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理论学习和党史学习教育

一是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精心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系统学、持续学、反复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定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学深悟透、入脑入心。10月28日,市农业农村局召开干部大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有关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11月3日,市农业农村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

二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思想。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及“三会一课”等制度,常态化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2022年,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5次,党组会“第一议题”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批示指示精神。开展“领导干部领学带学督学”,局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扬“以上率下、示范带动”的优良作风,局党组书记为党员干部讲党课2次,其他班子成员分别为党员干部讲党课1次,强化党员干部使命担当,充分激发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是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结合七一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参观东源县蓝口镇党史学习教育中心,重温入党誓词,进一步激励党员干部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自觉践行初心和使命,提高党性意识。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今年以来,共出动党员干部85人次,开展防汛救灾复产20余次,实地指导检查种养殖企业163家、渔船65艘(全部靠岸禁捕);开展各类防控检查指导30多次,排查全市农村返乡人员114024人;开展乡村振兴督查17次,督促各县区整改问题235个;组织普法宣传活动4场次,派发宣传资料1500余份。

(二)坚持全面依法行政

一是健全法治工作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建立完善了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形成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抓落实、各室(单位)分工负责推进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在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领域重要工作,将法治建设与农业行政执法、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农村改革、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全面深入发展。

二是落实行政权力监督。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共承办人大政协议提案42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完,满意率100%。无领导干部因严重违纪受到处分和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二是做好信访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投诉举报及信访办理工作,投诉举报渠道畅通,承办的举报投诉案件均依法办理。2022年广东省一体化信访信息系统办理信访案件14宗(其中已办结13宗,正在办理中1宗),未发生群体性信访事件,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推行政务公开。大力推进阳光政务,依法公开政务信息,通过市农业农村局官网、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公开农业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均依法回复。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定《河源市农业农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河源市农业农村局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程序,及时转发省、市司法部门最新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把关监督,做到有件必备、有件必审、有错必纠2022年度由我局印发的文件进行全面自查梳理,今年新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存量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不存在违反合法性的情况。

四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我局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薄弱环节、重点领域,保持高压态势,强化执法行动,坚决打击违法行为,强化行业监管。2022年度按照既定计划开展一般抽查事项8项,重点检查事项3项,完成率100%;从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执法检查对象163家,全部完成执法检查及问题整改。

五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审核制度。印发《河源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河源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学习宣传《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对局行政执法中适用一般程序的所有执法决定全部进行法制审核,严格把关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今年我局已制定印发2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已及时在局网站公开。

六是实行法律顾问制。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业律师作为局的法律顾问,与法律顾问单位建立互动协作机制,为全局依法行政、审查规范性文件、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疑难问题解决与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2022年法律顾问协助审查重要文书及合同68份,出具法律意见书16份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22年以来,我局共发生行政诉讼0起。

(三)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一是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活动。我局把普法工作与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紧密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农村、渔区、渔村、农户、渔户,通过张贴通告、发放传单、悬挂宣传标语,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开展农业普法宣传活动。5月17日,我局联合龙川县农业农村局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6月22日我局深入到埔前镇上村村开展“《民法典》涉农权益与《乡村振兴促进法》重点条款宣讲辅导”专题普法宣讲活动。8月30日,我局在新港路北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普法宣讲会。

二是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普法宣传活动。今年6月以来,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先后在龙川、连平、东源等县区开展了农机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民机手的遵法守法意识和农机安全操作意识。市、县农业农村局农机监理人员通过派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张贴挂图、发送短信、现场讲法等多种方式深入村委、村道及田间地头、合作社等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今年以来,共发放宣传资料14000余份,重点路段悬挂横幅243条,张贴挂图海报20多份,发送手机短信近70000条,切实增强了广大农民群众拒乘拖拉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规范操作拖拉机的法律意识。

三是开展“农业科技下乡.助力乡村振兴”宣传活动816日,市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员围绕农业技术推广、农机安全生产知识、耕地质量保护技术、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应用、假冒伪劣农资鉴别及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等方面进行现场讲解,针对农户朋友关注的惠农政策、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关切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同时通过入户沟通、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对农机安全作业、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沼气安全使用及草地贪夜蛾防治等病虫害防治进行了宣传,切实提升了农民群众对农业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和有效提高了运用良种良法进行科学种养的积极性。活动开展期间现场共解答群众咨询300余人次,发放各种科普宣传资料及宣传物品900余份。

四是做好“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根据《河源市农业行业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河源行”活动工作方案》要求,我局联合龙川县农业农村局在龙川县龙母镇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出动工作人员24人次,悬挂横幅9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灭火器5箱,红火蚁药剂、消毒粉等防灾减灾物资40箱,现场讲解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宣传了农事防火、沼气使用安全、动物疫病防控、红火蚁防治等内容,有效提高了农业经营主体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认识。

(四)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保障农业市场健康发展

一是开展农资打假行动。我局根据《2022年河源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河源市农业行业2022年度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部署,结合春耕生产使用量大的重点品种,谋划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严厉查处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种子侵权假冒、非法生产经营禁用农药和假劣农药等违法违规行为。据统计,全市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10333人次,检查农业生产经营主体2947家次,整顿问题221起,办理案件24宗,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活动7场,农业普法宣传活动15余场.

二是开展渔业船舶专项执法行动。根据《河源市2022年度渔业执法工作要点》《2022年河源市开展东江禁渔“亮剑”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工作部署,全面加强执法巡查力度,重点打击涉渔“三无”船舶以及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089人次, 出动执法船艇521艘次,清理涉渔“三无”船舶19艘,清理取缔违规网具819张(顶),查处电鱼器具15件,查处违规渔船及涉渔“三无”19艘,清理非法钓具14个,查办行政案件18件,查获涉案船19艘(其中商货船0艘),媒体报道6起、张贴通告213份,发放宣传资料2819份,悬挂标语104副。

三是开展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一是采取明察暗访、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大对城乡接合部、交通道路周边、已取缔的私屠滥宰点(户)等私屠滥宰易发多发区域的排查和巡查力度,强化与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执法,增强执法效率和震慑力。据统计,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669人次,捣毁私屠滥宰窝点4个,查获生猪产品1796.2公斤/活猪10头,货值36754元,罚没8025元,立案5宗,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宗。有力地打击了肉品质量违法犯罪行为,震慑了不法商贩,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二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的监管,严格要求屠宰企业制定完善生猪检疫、卫生环境等工作制度,严厉查处未经检验检疫屠宰、注水注药、屠宰病死牲畜等违法行为,对检查不合格的屠宰厂立即要求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坚决依法取消屠宰资格。截至目前,共取消龙川县食品总公司佗城食品站、紫金县好义食品站等15间不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要求的单位定点屠宰资格。

(五)扎实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

一是完成扫黑除恶线索清零任务。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共摸排线索101条,其中市本级的20条,各县区上报的81条。线索分类情况:渔业非法捕捞的22条,私屠滥宰的35条,其他44条。市农业农村局严格把握线索“清零”的要求和时限,对于尚未办结或初步办结的线索,进行系统梳理,并设定办结时限,截至目前,全部线索已保质保量“清零”。

二是加强农业行业扫黑除恶宣传。我局组织人员前往龙川县龙母镇、东源县柳城镇,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等群众易于接受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切实提高群众的监督意识,营造了全民积极参与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据统计,共悬挂扫黑除恶横幅(标语)16条,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手册1300份,扫黑除恶宣传环保袋1200个。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全局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的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但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弱项与省、市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尚未完全理顺普法宣传教育还需进一步加强、农村法治亮点特色不够明显等问题,主要原因是在执法机制硬软件建设尚未完善,创新开展乡村法治宣传手段、方式方法不多,普法宣传覆盖面不广、法治宣传实效性不强。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健全法治建设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完善农业农村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多形式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理念;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加大学法普法力度。

(二)加强队伍建设。健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充分利用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和学法用法考试平台,开展普法学法活动,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设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农业执法队伍。

(三)规范行政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依法查处涉农违法行为;加强执法联动与信息共享,加强执法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农业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落实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