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集约 > 河源市农业农村局 > 政务公开
关于印发 2021年河源市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7 17:06:20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江东新区农林水务局,局有关科室:

为切实加强我市种业市场监管,营造种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21年河源市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河源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2月10日

(联系人:刘宽亮,联系电话:0762-3369656,邮箱:hy3369656@163.com)

 

  

2021年河源市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种业市场监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激发种业创新发展活力,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以不断提升种业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方向,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全力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坚持省级统筹、重心下移,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完善上下联动机制,强化协调协作,提高监管效能,营造创新主体有动力、市场主体有活力、种业市场有秩序的良好种业发展环境,切实保障用种安全。

二、工作目标

种业市场监管体系队伍不断健全,监管能力水平不断提高,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假冒伪劣、套牌侵权、非法生产经营等突出问题明显减少,种子质量水平不断提高。实现种子涉访涉诉案件件件有登记、事事有回音、违法必查处。2021年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种子监管年度工作目标按照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广东省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粤农农办〔2021〕24 号)和“放管服”改革要求明确如下:

——市级目标:对辖区内部级发证企业现场检查全覆盖,省级发证企业监管覆盖面达到50%以上;对辖区内50%以上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种业监管工作进行现场督促检查;对本级发证种子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达到50%以上,被检查企业主要经营品种抽样覆盖率达到 30%以上,被检查企业经营档案、包装、标签整改合格率100%。组织县(区、市)对辖区内种子经营门店现场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30%以上,被抽查门店经营的主要品种抽样覆盖率达到30%以上;对省农业农村厅转办督办的群众信访举报等案件,按时办结,及时书面反馈。

——县级目标:有成文的监管方案和现场监督检查方案,对本级发证的50%以上种子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系谱登记等进行现场检查,对辖区种子经营门店现场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30%以上,被抽查门店经营的品种抽样覆盖率达到30%以上。被检查企业经营档案、包装、标签整改合格率100%,零售主体经营活动备案率100%。

三、重点内容

(一)规范种子生产企业全面开展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不定期对我市种子企业监督抽查,重点核查制种企业的生产经营许可、生产备案等内容。(局科技教育科(种业管理科)、市农业良种推广站、局农业综合执法监督科)

(二)推进许可备案信息化。所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信息、备案信息必须在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中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系统、“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系统上录入操作。建立种子生产经营备案主体清单,并在本级农业农村部门门户网公布。(局科技教育科(种业管理科)) 

(三)严查非法转基因种子。以杂交玉米、杂交水稻种子为重点,狠抓品种审定、基地制种和种子销售环节的转基因监管,开展制种基地转基因检查,查生产经营主体、品种权属及亲本来源,开展品种审定环节的转基因成份检测,做到早检查、早发现、早处理,确保覆盖全面、检查到位。(局科技教育科(种业管理科)、局农业综合执法监督科)

(四)严格监督种子质量。各地应结合本地用种实际,在季节性种子市场销售期,以种子标签和种子质量为检查重点,开展种子企业、市场专项检查(附件1)。将近3年来有套牌侵权、制售假劣、存在不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的生产经营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并及时上报结果;对近3年在监督检查中未发现问题的企业,酌情减免检查。(局科技教育科(种业管理科)、市农业良种推广站、局农业综合执法监督科) 

(五)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各地要在纠纷调解、证据保全、责令停止侵权、依法处罚等方面担当作为,坚决维护品种人合法权益。借助电视、网络、报刊、横幅等手段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普法宣传,开展执法人员轮训,组织打假维权现场活动,遴选并公布典型案例,以蔬菜、果树等作物为重点探索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有效途径。(局科技教育科(种业管理科)、局农业综合执法监督科)

四、工作安排

(一)检查工作安排。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工作由我局和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按职责组织,市场检查中发现有违反种子标签、品种审定、品种登记及经营主体备案等有关规定的,由当地农业执法机构和种子管理机构依职责处理,当地农业执法机构负责跟踪核查违法事实,及时依法查处。

(二)扦样工作安排。扦样工作由我局组织,请各县区积极配合。

(三)检测工作安排。抽查样品的净度、水分、发芽率等检测工作由我局组织具备资质的种子质量检验机构承担;水稻、玉米品种纯度检测由肇庆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组织开展田间种植鉴定;品种真实性检测由农业农村部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深圳)承担,检测对照样品采用农业农村部或我厅组织收集的审定品种标准种子样品;转基因成分检测由农业农村部植物及植物用微生物生态环境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承担。

五、责任分工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制定全市监督抽查方案和现场检查抽样方案并实施。重点检查主体备案、经营档案、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品种审定和登记、品种权许可、进口等情况,监督检查种子质量。省农业农村厅转办督办的群众信访举报等案件,按时办结,及时书面反馈。

县区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制定本地监督抽查方案和现场检查方案并实施。重点检查主体备案、经营档案、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品种审定和登记、品种权许可、进口等情况,监督检查种子质量。

出现跨区域案件查处的,案件主办县区需其他县区协查时,应以县农业农村部门名义制发协查公函,载明协查事由、有关案情、协助内容和联系人等,协查县区应予积极配合。协查公函应同时抄送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将督促检查并视情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完成时限。种子质量抽查任务由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统一安排的,具体按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广东省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粤农农办〔2021〕24 号)规定时限完成。

(二)及时总结。请各县区农业农村局于12月1日前将种子监管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市农业农村局,报告应附由农业农村部门主办且于今年内结案的种业典型案例 1-2 起。

附件:1.2021年河源市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任务安排

2.2021 年河源市种子企业监督抽查工作任务参照表

 

 

附件1 

2021 年河源市种子质量监督

抽查工作任务安排

 

一、抽查对象、内容和方式

(一)抽查对象

1.种子企业(主要在冬春季节开展):抽查对象为水稻、玉米及部分蔬菜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抽取仓库内待销的商品种子;

2.种子市场(冬春、夏秋季节两次开展):抽查对象为基层种子集中交易市场和经营门店,抽取其销售的水稻、玉米、蔬菜种子等。

(二)检查内容

1.查生产经营资质及生产经营档案。严格核查企业是否依法获得生产经营许可,以及品种审定(登记)、品种权授权、生产经营档案、备案、种子来源及去向等是否合法规范。

2.查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按照《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的要求,检查经营种子的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是否全面、真实、规范,重点检查二维码制作是否符合要求,可追溯能否实现等。

3.查质量。抽取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和种子市场的水稻、玉米和部分蔬菜种子样品,开展净度、水分和发芽率检测,并按照品种和批次抽取代表性的水稻和玉米种子样品进行品种纯度田间种植鉴定、品种真实性检测,以及转基因成份检测。

(三)检查方式

种子企业名单(附件2)和种子市场经营主体由我局和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根据目标任务量,按双随机要求抽取。

二、扦样安排

种子企业抽查。应覆盖抽查企业生产经营代表性的品种。种子经营门店抽查。应遵循监督检查三年全覆盖原则。原则上每个种子经营门店抽查 1-3 个种子样品,我市辖区内本年度抽查选取的多家经营门店如为同一企业的重复品种,则不用抽样。对于近年监督抽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以及维权企业举报、农民投诉的企业,应列为重点对象进行抽查。

三、检测安排

(一)常规质量指标检测 

抽查样品的净度、水分、发芽率等检测工作由我局组织具备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资质承担。水稻、玉米品种纯度由肇庆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进行田间种植鉴定;部省级任务所需经费由省农业农村厅安排。

(二)品种真实性和转基因检测

水稻、玉米种子样品的品种真实性检测由农业农村部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深圳)承担;水稻、玉米种子转基因成分检测由农业农村部转基因植物及植物用微生物环境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承担;部省级任务所需经费由省农业农村厅安排,按职责自行组织任务所需经费由我局统筹安排。

(三)其他

按品种和批次抽取代表性的水稻和玉米种子样品,可以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种子品种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可以作为行政处罚依据。各县区应根据部省级要求的任务数量要求,配合我局按时做好样品送达工作,部省级任务数量可计入本级需组织开展的任务要求。

四、冬春季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进度安排 

(一)种子企业抽查进度安排

2月28日前,完成种子企业监督抽查现场检查和抽样工作。

3月15日前,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列出的部省级任务量将纯度、真实性和转基因检测样品送达相关检测机构(附件 5)。

(二)种子市场抽查进度安排 

3月20日前,完成种子市场监督检查和抽查扦样工作。

3月31日前,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列出的部省级任务量将纯度、真实性和转基因检测样品送达相关检测机构。

(三)其他 

5月31日前,有关种子检验机构将所承担的纯度、真实性和转基因成分检测等结果报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并反馈我局。

6月10日前,请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将本辖区冬春季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总结报送我局科技教育科(种业管理科),包括监管抽查记录,以及有关查处结果等。

五、夏秋季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进度安排

8月20日前,完成种子市场监督检查和抽查扦样工作,并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列出的部省级任务量将纯度、真实性和转基因检测样品送达相关检测机构。

10月31日前,有关种子检验机构将所承担的纯度、真实性和转基因成分检测等结果报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并反馈我局。

11月10日前,请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将本辖区冬夏秋季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总结报送我局科技教育科(种业管理科),包括监管抽查记录,以及有关查处结果等。

 

 附件2

2021 年河源市种子企业监督抽查工作任务参照表

地市

发证

层级

企业名称

许可证编号

工作任务要求

备注

河源市

地市级

 

河源市华睿蓝莓实业有限公司

D(粤河)农种许字(2019)第 0001号

现场检查覆盖率达到 50%

 


广东中兴绿丰发展有限公司

d(河)农种经许字(2016)第 001号


县区级

河源忠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D(粤河连)农种许字(2019)第 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