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业农村局、江东新区农林水务局:
为强化饲料质量安全监管,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河源市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农农函〔2024〕28号)精神,我市组织开展了全市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现将监督抽检结果通报如下。
一、监督抽检情况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从全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饲料经营门店及养殖场(户)中随机抽取了4家进行监督抽检,其中饲料经营门店2家、养殖场(户)2家,抽检项目包括质量、卫生、药物及非法添加物项目指标。
二、监督抽检结果
此次监督抽检共抽检4批次,检测结果显示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检测结果详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饲料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落实监管措施,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使用。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指导饲料经营企业和养殖场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做好购销台账和养殖档案。
(二)强化监督检查。加大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抽检频次,加大监管力度,实施重点监控。同时,对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一次集中拉网式排查,积极查找问题隐患,规范饲料行业生产、经营行为。
(三)强化宣传培训。加强对饲料有关法规政策文件的宣传培训,加大对《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执行情况的巡查力度,对管理混乱、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的企业,要督促整改或依法处罚。
河源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9日
(农业综合执法监督科联系人:邱文峣,电话:3282877;畜牧与饲料科联系人:陈锦洲,电话:326090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2024年河源市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检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