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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开展动物检疫监管专项督查活动
发布日期:2017-06-19 00:00:00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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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高全市动物检疫监管水平,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农业部畜牧兽医“六条禁令”规定,重点整治检疫监督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6月12-15日,河源市派出2个督查组对各县区动物检疫监管及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组通过随机调取倒查、实地走访、查阅台账、交流座谈等形式,对辖区内县镇两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申报点和部分规模养殖场、屠宰场等进行调查摸底。重点检查检疫人员到岗值守情况、检疫出证情况、监督巡查情况、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管情况、证章标志管理情况等。通过专项督导检查,进一步摸清了情况,找准了问题,理顺了思路,明确了方向,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检疫监督管理工作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整体来看,自2008年兽医管理体制改革以来,该市各地进一步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申报点建设逐步规范,检疫监管不断强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不断加强,检疫各项工作正规范有序地开展。但是,在督查中也发现检疫工作中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地方存在入场把关不严,同步检疫及检疫记录不规范现象;二是养殖场及屠宰场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还不够完善,各项档案记录不规范、不全面;三是部分地方存在检疫证章标识管理不规范、票证回收不及时和缺乏专人管理等问题;四是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日常检查频次少,执法监管力度不够。针对问题,督查组当场提出整改意见:一是规范检疫出证行为,产地检疫要严格按照检疫程序到场到户实施现场检疫;二是严格执行生猪屠宰检疫操作规程,对进入屠宰场的生猪严格查证验物,认真做好屠宰同步检疫监督工作;三是加大监督巡查工作力度,严厉打击收购、贩卖、经营病死畜禽违法行为,严防病害动物产品上市流通;四是严格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的管理和使用,严厉打击倒卖或伪造证章等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加强培训,切实提高基层检疫人员检疫水平。

据悉,为在全市动物卫生执法监管队伍中全面开展排查整治、自查自纠,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人员的法治思维和底线意识、红线意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动物卫生执法监督队伍,近期,该市印发《河源市动物检疫监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于6-9月份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动物检疫监管专项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