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源市2026年拟取消官方兽医资格(第二批)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以及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官方兽医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23〕89号)等有关规定,经各县区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审核,现拟对薛志惠等18名官方兽医资格取消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取消其官方兽医资格。
公示时间从2026年11月5日起至11月11日止,共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河源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河源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穗香街13号,邮编:517000。
电话:0762-3260905。
附件:2026年河源市拟取消官方兽医资格人员名单(第二批).xlsx
河源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1月4日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