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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43家不合格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定点屠宰资格的公示(第一批)
发布日期:2019-11-06 10:20:44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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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规范我市生猪屠宰经营管理秩序,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屠宰环节非洲猪瘟检测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19〕7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屠宰行业改革完善屠宰管理体制机制的通知》(河府办〔2018〕53号)要求,经七届7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取消义合镇义发生猪屠宰场等43家不合格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定点屠宰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6日-12日。

   附件:取消定点屠宰资格的屠宰厂(场)名单(第一批).xls


  

   (联系人:邓锦波,电话:0762-3363391电子邮箱:hyxqtzgL@163.com

  

  河源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