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业局,江东新区农林水务局:
现将《 关于印发 2017 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 资金(第四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农计﹝ 2016 ﹞66号)(以下简称“指南”)转发给你们,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 2017 年 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农业龙头企业能力提升项目。 “指南”要求我市推荐 1 家。由县区对照“指南”要求组织推荐上报,把好材料真实性、可行性和合规性审核关。没有符合条件要求的也可以不报。
二、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 “指南”要求我市推荐 15 个候选单位。结合各县区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数量、区域等综合因素,作名额如下分配:源城区、江东新区可推荐上报不超过 1 个,和平、紫金、连平县可推荐上报不超过 2 个,东源县可推荐上报不超过 4 个、龙川县可推荐上报不超过 3 个。请各县区对照“指南”要求组织推荐上报,做好材料真实性、可行性和合规性审核。
三、 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各县区认真做好申报项目单位的资质审查,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并对申报项目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项目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指南”附件格式申报(分别见“指南”附件),申报材料(含县区农业、财政部门联合上报请示)各一式五份于2016年11月23日前报 市农业局经管科(申报材料全套扫描版同时发至邮箱 hynyjjgk@163.com),11月25日前由市、省财政直管县录入省专项资金管理平台。逾期不予受理(书面材料以送达或邮戳时间为准)。
附件:《 关于印发 2017 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 资金(第四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农计﹝ 2016 ﹞ 66 号)——请在市农业信息网公告栏和县区邮箱下载
河源市农业局
2016年 11 月 16 日
(联系人:叶柱耀,电话:3366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