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社会组织:
现将广东省民政厅《社会组织信用修复“一件事”办事指引》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办事指引做好相关失信信息的信用修复工作。
河源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12日
社会组织信用修复“一件事”办事指引
一、事项名称
社会组织信用修复“一件事”
二、修复条件 |
序号 |
信用修复事项 |
修复条件 |
1 |
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
1. 按照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或者完成整改要求。 2.如不存在应当整改或者履行相关义务情形的,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之日起满6个月后。
3.因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满2年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完成注销登记。 |
2 |
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之日起满2年,且按照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或者完成整改要求。 二、因下列情形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之日起满2年的: 1.弄虚作假办理变更登记,被撤销变更登记的; 2.受到限期停止活动行政处罚的; 3.受到5万元以上罚款处罚的; 4.三年内两次以上受到警告或者不满5万元罚款处罚的; 5.被司法机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被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吊销登记证书、撤销成(设)立登记决定的; 三、被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吊销登记证书、撤销成(设)立登记决定后完成注销登记。 四、完成注销登记。 |
三、申请材料 |
序号 |
信用修复事项 |
申请材料 |
1 |
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
1.移出活动异常名录申请表 2.履行相关义务或者完成整改的报告 |
2 |
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1.移出活动异常名录申请表 2.履行相关义务或者完成整改的报告 |
四、申请窗口 |
序号 |
信用修复事项 |
修复窗口 |
1 |
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
通过作出决定的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
2 |
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五、办理时限 |
序号 |
信用修复事项 |
办理时限 |
1 |
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
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2 |
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