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林业局关于公布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举报及收容救护电话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切实加强我市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严厉打击涉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收容救护陆生野生动物,现向社会统一公布河源市及各县(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举报及收容救护电话。
河源市辖区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以下情况,请及时拨打相应区域的电话进行举报或寻求收容救护:
1.非法猎捕、杀害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
2.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
3.受伤、受困、病弱、迷途需要救助的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
4.破坏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迁徙通道的行为;
5.其他违反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河源市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举报及收容救护联系方式一览表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共同监督,为保护我市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安全贡献力量。
河源市林业局
2025年10月11日
来源丨河源市林业局 编辑丨黄永聪 二审丨董伟伟 三审丨赵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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