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源市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有关情况的公示
按照国家关于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局在2024年国家联审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基础上,组织开展了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经各县区报送和专家评估论证,形成了河源市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成果。
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6月23日至6月27日,共5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曾丽琼,联系电话:0762-3629978
邮 箱:hy3378585@163.com
河源市林业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