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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解读(含音频)
发布日期:2024-04-25 11:43:56 来源:河源市林业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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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油茶发展,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促进油茶产业快速健康发展。2023年5月18日,财政部办公厅和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印发了《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奖补政策的通知》(财办资环〔2023〕22号)。根据文件要求,我市组织编制了《广东省河源市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财政部和国家林草局,并通过了国家组织的竞争性评审,获得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4亿元支持。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了《河源市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订);

  3.《关于印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2〕171号);

  4.《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奖补政策的通知》(财办资环〔2023〕22号)。

  三、主要内容

  《办法》包含八章内容及附件,分别为总则、奖补范围、奖补方式、奖补标准、资金下达、资金绩效管理、执行和监督、附则。附件为《河源市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则,共6条(第一条至第六条),说明办法制定目的和依据,明确办法管理资金对象,市、县区级主要管理部门职责,项目评估及信息报送制度。根据评估结果市财政局和市林业局可调整完善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措施。

  第二章,奖补范围,共4条(第七条至第十条),明确奖补资金用于项目组织实施的良种壮苗培育基地工程、油茶营造工程及水肥一体化设施建设工程。奖补资金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偿还举借的债务及其他与奖补项目无关的支出。

  第三章,奖补方式,共2条(第十一条至第十二条),明确奖补资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县区级主要管理部门对资金的监管要求。明确奖补资金不得与中央基建投资及其他中央财政资金交叉使用、重复支持。

  第四章,奖补标准,共2条(第十三条至第十四条),明确纳入奖补项目的良种壮苗培育基地、新造高产油茶林、油茶低产林改造、现有油茶林管护抚育各项建设内容的奖补标准。

  第五章,资金下达,共3条(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要求奖补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安排和拨付。县区级业务主管部门按要求完成自查验收及资金拨付方案相关工作,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按要求完成市级核验相关工作。

  第六章,资金绩效管理,共7条(第十八条至第二十四条),明确市业务主管部门要严格实施奖补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包括绩效目标制定、下达、监管、评价、评价内容、评价方式。

  第七章,执行和监督,共7条(第二十五条至第三十一条),明确县区级财政部门、林业部门是项目预算执行主体,明确项目结转结余的奖补资金处理方式,资金支付制度与项目采购管理要求,项目监管责任、监管人员法律责任和实施人员法律责任,鼓励各县(区)积极创新管理机制。

  第八章,附则,共5条(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六条),明确各县区要参照制定县区级实施细则,要落实配套资金,奖补资金要专款专用。明确《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林业局负责解释以及施行时间和特殊情况处理。

  附件《河源市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建设标准》,明确了项目奖补范围内油茶良种壮苗培育基地、油茶营造(含新造油茶林、低产油茶林改造、现有油茶林管护抚育)、示范样板基地及水肥一体化设施各项内容的建设要求,以及亩均投资标准,便于实施单位对照建设标准建设。

《河源市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解读音频

原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heyuan.gov.cn/bmjy/hyslyj32/tzgg/content/post_6035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