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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河源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29 14:14:49 来源:河源市林业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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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河源市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河源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河源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是河源市林业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人员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主要任务为:负责林木遗传育种、种苗培育、森林培育、森林防火、森林保护、林业产业等领域的基础性林业科学技术研究及林业调查与规划工作;负责水源涵养林营建、林分优化林相改善、保护地提升、森林防火、古树名木保护、有害生物防控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的关键技术研究;负责开展林业碳汇、林木种质资源保护、木本粮油、林长制事务等林业战略性研究;参与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林业科技推广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负责指导县(区)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实施林业科技项目推广服务;负责开展科技专题调研和对外科技协作交流;接受委托制定全市林业公路养护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参与编制林业公路改造、维修计划和下达年度林业公路养护补助计划;负责推进与市域 8个省级自然保护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联合开展自然保护区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4日以后出生)。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招聘人数、岗位和待遇

  (一)招聘人数:3人。

  (二)招聘岗位。详见河源市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河源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岗位待遇。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上午9:00至9月8日17:00。

  2.报名方式:登录事业单位招考网(https://www.sydwzk.cn/gdhylyjzp2023),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报名。

  3.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因个人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失实,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员工,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应聘人员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的,必须严格按照所学专业进行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应聘人员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按相近专业报考的,需提供院校出具的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依据材料。

  (4)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关注,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名次。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届时登录网站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全部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请入围面试人员携带《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两份),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员工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河源市林业局一楼人事科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3.面试组织。面试由河源市林业局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应的面试公告。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天向考生公布。

  (五)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河源市林业局成立考察组采取实地考察方式,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组织实施。考察人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期限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河源市林业局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按照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六、其他事项

  (一)笔试成绩、资格复审事项、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等环节通知均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yuan.gov.cn/bmjy/hysrlzyhshbzj/gggs/http://www.heyuan.gov.cn/bmjy/hyslyj32/tzgg/)公布,如因个人原因未按公告要求参加公开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佐证材料不完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咨询、投诉电话:0762—3368626、0762-3238322。

  (六)未尽事宜,由河源市林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1.河源市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河源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