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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源市十大“最美护林使者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30 17:33:47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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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源市十大“最美护林使者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林业局,新丰江林管局、江东新区水务局、市属国有林场:

根据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  <关于在全市开展十大“最美人物”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河文明委发〔2019〕26号)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我局制定了《河源市十大“最美护林使者”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于9月23日前将相关人选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上报市林业局。  

河源市林业局办公室

2019年9月18日

河源市十大“最美护林使者”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公民道德建设水平,营造良好社会风尚,市文明办决定联合我局在全市开展十大“最美护林使者”评选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提升城乡文明程度为重点,通过开展“最美护林使者”评选宣传活动,不断发掘、宣传最基层、最感人、最认同的河源最美先进典型及其感人事迹,激发全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觉爱林、护林行动,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美好家园的热情和奉献精神,为河源的林业生态建设保护发展树立典型。

二、评选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评选范围

“最美护林使者”候选人必须是籍贯(户籍)在河源,或在河源市工作、学习、生活一年以上的人士,为河源生态环境公益事业作出重大贡献的林业系统干部职工、森林公安干警、护林员、森林防火队员等。

(二)评选标准

1.政治信念坚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2.热爱林业事业,自觉投身于现代林业变革发展的时代大潮,积极为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壮大和提升林业产业、推进绿色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3.发扬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高尚品格,守得住寂寞,以功成不必在我的情怀,在林业工作一线、艰苦恶劣环境中,默默创业,无私奉献,岗位业绩显著。

4.秉持实事求是、严谨缜密的科学精神,刻苦学习林业新知识,努力钻研新技术,大胆尝试,攻坚克难,在科技兴林富民工作中成绩突出。

三、评选办法及步骤

(一)候选人筛选办法

各县区林业局、新丰江林管局、江东新区农林水务局,市属国有林场自行筛选推荐候选人1名。各单位推荐的人选名单需征求当地纪检、计生、信访、综治、税务等部门的意见,审核通过后,方可上报。

(二)报名时间

2019年9月18日—9月23日。各单位需在9月23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二份报送市林业局人事科(联系人:陈璇,联系电话:0762-3378595、3363397、13923686656,报名邮箱:549226177@qq.com)。

(三)启动网络投票。9月25日前启动网络投票,公布“最美护林使者”候选人名单,刊登个人先进事迹,接受群众投票。9月30日前完成投票、评审、公示工作。结果交由市林业局评审委员会审核并上报局党组,最终确认十大河源“最美护林使者”名单上报市文明办。

(四)市文明办将对评选出来的十大“最美护林使者”进行表彰,并作为“河源好人”“广东好人”等候选人。对先进事迹突出、群众威信高、社会影响广泛的,将其确定为全市重要正面典型,由市文明办组织市级媒体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集中宣传,作为下一届市道德模范候选人,并向省文明办推荐。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实事求是推荐候选人,确保所推荐出来的“最美护林使者”名副其实。

(二)深入挖掘。各单位要深入挖掘、选出护林“最美”典型,把那些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涌现在基层的“凡人善举”和道德楷模推选出来。

(三)严格把关。各单位要对推荐的“最美护林使者”候选人基本情况、主要事迹等情况进行严格把关,仔细审核,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