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教育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等文件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河源市教育局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目录。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河源市教育局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通过河源市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河源教育发布)等形式主动公开。
(四)监督渠道:政府网站、电话监督(12345、0762-3389064)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