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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源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7-03 16:36:56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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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2日至7月12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教育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9月5日,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虚心接受反馈意见

  对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市教育局党组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同时盯紧存在问题制定措施,主攻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领教育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以雷厉风行的作风和坚决果断的措施,全力推动整改工作进度,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整改,确保改彻底、改到位。

  (二)强化责任担当,全力破解整改难题

  市教育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以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对问题分类汇总,逐项梳理,细化举措、建立台账、明确整改目标、内容、时限、责任人,务求整改实效。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动领办整改重点难点问题,多次带队到相关市直部门、县(区)沟通对接,全力打通整改事项的难点堵点环节,确保整改事项落实落细落具体。

  (三)注重建章立制,确保取得整改成效

  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市教育局党组坚持标本兼治,及时总结经验建章立制,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带头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同时,不局限于“就事论事”,注重举一反三,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和河源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履行教育职能责任方面

  1.全面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进一步完善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每次安排不少于两个学习专题,确保理论学习不走过场。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纳入市直学校年度工作检查内容,不断压实各学校工作责任。成立市教育局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加强局机关青年干部理论学习的统筹指导,推动理论学习常态长效。

  2.积极落实上级关于教育工作的部署要求

  一是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力度。联合十五个部门制定印发《河源市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指引(试行)》,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各县(区)、各学校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

  二是加强“双减”政策落实力度。开展校外培训治理专项工作,加大无证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力度,推动校外培训审批进度。全面落实《河源市教育局关于建立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督促指导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督促指导各县(区)配齐配强本辖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队伍。

  3.统筹推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基础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得到有效化解。持续推进学位建设,实施“阳光招生”,积极推动消除“大班额”。2024年,新改扩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特殊学校、专门学校共15所,新增学位8090个。稳妥推进农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升,持续推进学区化办学,不断优化农村教育资源配置。2024年全市共完成撤并小规模学校202所,通过学区化办学提升106所。督促指导各县(区)统筹区域教育资源,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2024年全市新增5850个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床位,适度缓解寄宿制床位紧缺问题。

  二是聚焦“百千万工程”推动重点任务落实。我市积极履行教育职责,在政府经费保障、学位建设、中职与特殊学校办学条件改善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改进。指导东源县推进创办“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指导龙川县推进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指导各县(区)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和增加优质学位供给,逐步化解县城学位紧张问题。

  4.加强关注学生身心健康状况

  一加强学生心理健康辅导教师配备。督促指导各县(区)继续做好统筹规划,加强心理健康教师招聘工作力度,推进农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升,稳步提升中小学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和小学教学点专兼职心理教师配备率。

  二是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管理。深入实施“校园安全巩固年”行动,开展预防与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未成年人保护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督促各学校严格落实教育部“1530”教育模式。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干预和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工作,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平台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文娱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三是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有所提升。督促指导学校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开展2024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切实保障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督促指导各县(区)、学校健全完善膳食管理、特色供应和陪餐机制等制度,确保学生在校期间吃饱吃好。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和学生读写姿势达标活动,提高学生近视防控意识。2025年3月中旬全面完成全市中小学校课室照明环境改造工作。

  四是加强学校图书管理。2024年底开展全市中小学图书馆(室)图书审查清理专项行动,严格审核采购和社会捐赠的图书内容,加强班级图书角图书质量排查。印发《河源市中小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杜绝违规图书进入校园。

  5.强化校园安全管理

  一是加强消防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各县(区)、市直各学校开展校园安全专项督导检查,会同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应急管理局进行消防安全联合督查,并抓好问题整改。

  二是加强在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入实施“校园安全巩固年”行动,对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工作进行系统部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率100%。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干预、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和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积极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管理。构建三级家长委员会体系,组织家长开放日活动和教师家访工作,强化家校社协同育人。

  三是加强后勤人员管理。加强对校医执业证和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的查验,确保证件有效。组织医疗卫生管理培训,进一步提高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对校园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视程度和管理水平。

  6.进一步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一是强化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力度。在市直教育系统通报违背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有关典型案例,要求全市各学校加强宣传信息管理。严格做好高考成绩管理和发布工作。组织召开教育评价改革座谈会暨教育评价改革市级试点项目推进会,对舆论引导进行再强调、再部署,严格落实“十不得一严禁”负面清单,着力破除“五唯”顽瘴痼疾。

  二是加强学校阵地建设管理。严格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稿件“三审三校”“先审后发”等工作制度以及保密审查程序,采取“人防+技防”方式,确保信息发布安全。每季度组织召开全市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将相关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意识形态考核,不断加大对各类活动的监管力度。指导市直学校对校内宣传阵地开展全面排查。组织国家安全专职校长培训班、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等,提升教育系统干部职工政治理论水平。

  三是加强对全市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每年对全市学校上一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检查,压实学校工作责任。2024年9月-10月,到市属学校开展特防期专项工作检查,各学校有序做好特防期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网络安全等工作。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惩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意识

  一是进一步关注热点难点问题。2024年9月成立市教育局12345政务热线办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市直教育系统12345热线办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热线办理工作“四个及时”(即及时签收、及时办理、及时答复、及时回访)机制,常态化做好局机关信访工作。对2024年局机关政府热线、信访平台等信访件进行统计分析,及时研究解决。

  二是加强市启正学校收费管理。指导市启正学校将所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标准、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在学校公告栏张贴公示,主动向学生及家长和社会公开。市启正学校于2024年10月召开学生代收费项目标准价格听证会,对学生餐费、生活用品费、学习用品费、教辅费等费用标准予以明确。

  三是深入实施“阳光招生”政策。加强2024年秋季学期起始年级招生管理工作,个别问题较突出的学校起始年级已解决“大班额”问题。主动对接市政数局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相关工作,让教育更公平、服务更暖心。

  2.堵塞职称评审工作漏洞

  按照省有关职称评审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全市职称评审标准与流程,加强评审材料审核把关,推进职称评审双公示。2024年教师职称资格审核增加“材料补正”环节,增强材料审核力度和透明度。组织市教师发展中心干部认真学习教师职称评审的评价标准条件,严格按照评价标准条件晋升专业技术职称。

  3.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一是进一步规范津补贴和劳务费发放工作。积极对接省教育厅和市财政、审计、人社等部门,根据我局实际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市教育局各类项目专家评审劳务费津补贴发放范围及标准。

  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定局机关资金审批及报账暂行办法,严格控制局机关公务接待行为,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做好公务接待安排。

  三是加强资金支付审核把关。加强局机关政府采购流程管理和采购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报账手续。制定教育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管理。

  5.加强对市直中小学的监管

  一是严肃遏制“四风”问题。持续加强市直教育系统“四风”教育,通过举办警示教育会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和组织市直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到广东省河源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到紫金县人民法院旁听有关案件审理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全市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廉政意识。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财务业务培训,开展市直学校财务保密采购专项督查,督促指导学校规范经费支出。联合市财政局印发相关文件,明确学校财务管理风险点,规范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风险防范。

  二是降低采购项目廉洁风险。成立河源市市直学校后勤采购监督小组,对校服采购和校园小卖部经营权招标等项目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确保采购流程的合规性和公正性。加强中小学生校服、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等工作,校服采购及食堂、小卖部经营必须纳入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并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优质供应商,避免单一供应商垄断。印发《关于规范河源市学校校园小卖部(商超)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规范全市校园小卖部(商超)经营管理和制定经营范围,每年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日常检查。

  三是加强食堂经营监管。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对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的经营方式作出明确规定。开展全市教育系统人员及亲属从事学校后勤服务经营管理活动摸排工作,加强人员监督管理。全面推行学校师生“同餐同价同质”,2024年底,我市859所建有师生食堂的学校(幼儿园)均已实现师生“同餐同质同价”。

  (三)关于党组织建设、选人用人方面

  1.强化议事决策薄弱环节

  重新修订市教育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及议事规则、大额资金上会标准。督促指导市直学校重新修订党组织议事规则和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每年组织开展对市直学校党建、意识形态等方面工作检查,持续压实各学校工作责任。

  2.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

  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通过组织召开党小组会议,深刻检讨存在问题,研究制定整改计划,督促指导局机关党支部第一党小组扎实开展组织生活,认真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通过专题报告会、“三会一课”等方式组织党员同志深入学习党章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不断提高党员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

  3.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指导

  一是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2024年以来,选优配强市直公办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共14人,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

  二是加强党员档案管理。加强对市直教育系统党员档案材料的审查,特别是对新转入党组织关系的党员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材料缺失或存疑的党员档案,须在原单位党组织处理完善后再接收党组织关系转入。

  三是督促指导下级党组织换届工作。健全提醒机制,建立党组织换届工作台账,定期通报所属党组织换届工作情况,做到及时督促、实时监督,加强指导,确保所属党组织按期、规范做好换届工作。2024年,指导技师学院、深河中学等9个单位党组织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河源高级中学、新河实验学校党组织升格成立党委,理工学校完成委员补选工作。

  4.进一步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

  一是进一步推动“县管校聘”工作。积极推动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督促各县(区)进一步巩固深化“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成效。在2024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中,各县(区)积极统筹安排县域岗位竞聘,推动“县管校聘”工作落地落细落具体。

  二是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质量。积极推进全市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人才培育和认定体系,加强全市教育高层次人才管理工作,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2023-2024年评选出河源市教育高层次人才70名。加强公费定向培养生管理工作,强化动态监控,优化履约就业服务保障,对违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指导中职学校优化产教融合合作模式,指导学校组建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升中职教育教师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中职“双师型”专业教师占比。

  三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全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问题整治工作和市直教育系统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举办形式多样的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加强对教育系统工作人员“8小时外”管理,引导广大教师守牢师德底线,严格遵守廉洁从业各项规定。每学期开学前会同公安部门做好教职工准入查询,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将师德师风建设关口前移。

  5.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一是清退借调的下属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借调工作人员。印发提醒函,要求各县(区)持续做好清退借调中小学教师工作,不断巩固工作实效。

  二是积极补齐干部队伍建设短板。严格做好2024年度河源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鼓励市教师发展中心干部积极参评。结合实际,积极向编制部门申请启用市教师发展中心编制,引入高级职称干部,进一步提高该中心高级职称人员比例。

  三是进一步规范临聘教师管理。联合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印发《河源市市直公办中小学校临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严格把控临聘教师聘用条件和聘用数量,保障临聘教师待遇。

  (四)关于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1.加快推进事项整改

  一是推动县(区)特殊学校建设在省督导检查评定中达标。印发《河源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特殊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县(区)严格对照建设标准制定整改措施,对未达标的特殊教育学校进行新改扩建,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配备标准配备教育教学、康复训练仪器设备,加快推进本区域特殊教育学校达标建设,切实满足特殊教育群体入学需求。

  二是进一步提升公办幼儿园生员比、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率和中小学专职心理教师配备率。加强公办幼儿园教师配备工作,把持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作为幼儿园教师招聘的必要条件之一,把教师持证率作为幼儿园等级认定和年检的指标之一。2024年全市新招聘幼儿教师105名,幼儿园生员比较2024年初有较大提升;全市幼儿教师持证率较2024年初提高6.78%;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专职教师综合配备率为79.74%。

  三是进一步强化思政教研队伍。印发提醒函,继续督促指导相关县(区)做好统筹规划,按要求配备小学专职思政教研员。

  四是进一步推动城乡学前教育均衡发展,提升农村教师学历。加强对各县(区)教师招聘业务指导,推进农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升工作,统筹教学点撤并后的教师编制向学前教育倾斜。

  五是进一步推动国民教育体系均衡发展。印发《河源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工作实施方案》,坚持市级统筹,建立完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协调机制,实施“一县一策”“一校一案”工作措施,加强监督指导。目前,全市已达标中职学校共5所,达标率为41.67%,同比提升25%。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深化思想认识,全面落实整改责任

  市教育局党组将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意见、统一行动,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持续在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深化成果运用上下功夫,推动巡察发现问题真改实改。

  (二)持续抓实整改,全面落实整改措施

  市教育局党组将进一步充分运用好巡察成果,坚持全面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常抓不懈,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对正在整改的事项,将继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更大工作支持,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事事整改到位,件件落到实处。

  (三)做好结合文章,全面转化整改成果

  市教育局党组将抓住巡察整改的契机,全面转化巡察整改各项成果,助推教育系统党建水平和教育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一是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局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在巡察整改中挺起纪律、在巡察整改中推进工作、在巡察整改中务求实效,进一步推动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进一步推动教育系统干部作风建设,切实提高干部综合素养、机关工作效能、学校办学质量。三是坚持把落实整改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激励广大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电话0762-3297399;邮政地址:河源市越王大道商务小区6栋河源市教育局人事科;电子邮箱:hyjyrsk@126.com



中共河源市教育局党组

2025年7月1日